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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立场╱国民指纹建档 有助预防犯罪

【大纪元4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范正祥╱专题报导] 国民身份证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全面换发,内政部支持换证需按捺指纹,但定案还得听命行政院,内政部配合政策裁示作业。

内政部次长林永坚不讳言,“内政部最期待的是按指纹的目标能够达成”!他说,这还要立法院的支持才可以;如果强制要求捺指纹有困难,没办法完成法定,“可不可以用鼓励的?民众按指纹,这也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

内政部是于民国八十三年间,广征各方意见将采捺国民指纹纳入“户籍法修正草案”,经多年努力沟通争取,八十六年5月21日总统令修正公布“户籍法”,其中第八条内容清楚规定,“国民请领国民身份证时应捺印指纹录存”。

当时为配合每十年换发国民身份证的期程,将执行户籍法搜录指纹的规定与全面换发国民身份证的计划相结合,期能合并执行。

不过,数年来国民身份证的换发因考量与健保卡是否合一及经费过钜等问题,延宕多时,指纹搜录随之延误。

身份辨识的方法有多种,例如密码、签名、身份证、印章、虹膜、指纹、脸型、DNA等,为何独钟指纹?

内政部论析,虹膜、脸型、声纹等易因受伤或病变而无法辨识;而虹膜辨识需使用专用摄影设备截取虹膜影像,价格是所有辨识科技中最昂贵,操作也较复杂,使用时较不自然也不舒服,红外线直接照射视网膜更有伤害眼睛疑虑;DNA技术相当复杂,是所有生物辨识方法中非必要不轻易使用的一种;指纹具有众人各不同,永久不变的特性,方便、快速、有效。

内政部评估,如果能够顺利建立国民指纹档案,对维护社会整体治安、吓阻犯罪、保障国民个人法益,将可以发挥极大功效。

以保障国民个人权益为例,可用来防止冒名顶替、防止双重身份、防止残障儿童走失、移民身份确认、替代印鉴,也可以确认游民、路倒病患、失智老人身份,及在必要时能够快速确认意外灾害罹难者的身份。指纹未来更可逐步推广于证照申请、入出境管理、社会福利等全方位应用。

关于台湾社会对捺印指纹的接受度﹖内政部从八十九年至九十二年间搜集的地方便民措施经验或委外进行的全省民调数据,都显示有高达七至八成的“多数民意”支持捺印指纹。

至于有人担忧指纹建档后,个人资料是否有外泄或遭受不当运用之虞?内政部强调,现有指纹电脑系统采用封闭系统,外界无法透过网路连线侵入盗取复制指纹;指纹资讯的管理与运用机制,滥用如何处罚,及如有运用于犯罪侦防需要时,应否经法官、检察官许可?都可以透过订定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