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云林地下爆竹厂爆炸 消防署:修法重惩吓阻

【大纪元4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陈亦伟台北二日电)云林县土库一处废弃猪舍疑因非法制造爆竹爆炸案,造成二死三伤不幸。消防署表示,现行“爆竹烟火管理条例”对非法制造地下爆竹,已有严厉处分;未来还将修法,对非法制造爆竹烟火致人死伤加重刑责,以期发挥吓阻效果。

内政部消防署表示,“爆竹烟火管理条例”自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公布施行后,未经许可制造爆竹烟火,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新台币三百万元以下罚金的重罚。 为防止类似爆炸事故发生,也在“爆竹烟火管理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中,增列非法制造爆竹烟火致人死伤加重刑责规定,可处无期徒刑,并科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金。 另外对合法爆竹烟火采认可制,消防署表示,已委托专业机构办理爆竹烟火检验认可,将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全面取缔无检验认可标示的爆竹烟火。

届时除促请各县市政府严格执行,对贩卖无认可标示的产品,将处商家三至十五万元罚锾,同时没入贩售的所有爆竹烟火并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