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公然杀警法务部拟提高为死刑或无期徒刑

【大纪元4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十三日电)台北县汐止发生杀警夺枪案,引发社会要求加重相关刑责的呼声;法务部长施茂林今天在立法院司法委员会答询表示,法务部正研究修法,针对故意杀害警察、公然挑战公权力的犯罪,打算提高刑度为死刑或无期徒刑。

司法委员会今天就“检察行政与检察业务职权分际”、“高检署查黑中心特侦组法制化”两议题,邀请法务部长施茂林、检察总长吴英昭、高检署检察长谢文定等人专案报告;国民党籍立法委员丁守中质询指出,杀警案在英国是唯一死刑,台湾是否也应提高刑度,施茂林答复时做上述表示。

施茂林指出,法务部正研究在刑法中,增加“故意杀害依法执行公人员(如警察)”的条文,并提高刑度,但法务部倾向采“相对死刑”,比较符合人权保障,也给法官量刑空间。汐止杀警夺枪案,法务部未来除要求检察官从重求刑,并要求检察官莅临法庭向法官争取从重量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务部若完成修法,未来故意杀警等案将剔除有期徒刑,提高为死刑或无期徒刑。

施茂林表示,我国刑法对杀人罪采事实认定,因此不会像英、美等国,将杀人区分一级、二级谋杀等不同动机情状,但这次修法的确有参照国外精神,提高对挑战公权力、血腥杀警的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