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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柱铭改立场称毋须释法[13:06]

【大纪元3月3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李柱铭曾建议,由人大释法确定可能继任的行政长官任期,他今早收回有言论及致歉。

李柱铭今早致电电台表示,他昨日认为人大须释法,解释行政长官一旦辞职,继任者的任期,他今早指这将对本港法制造成损害。

他指出,由于基本法对任期已经有规定,所以继任人应该同样是五年,不是只有两年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