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原党委副书记自曝收贿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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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8日讯】备受关注的四川凉山原州委原副书记曹永葆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昨日在成都中院结束庭审。曹永葆自曝,在担任凉山州州委组织部部长、州委副书记期间,利用干部的考察、任 用、提拔、调整、调动大权,受贿、卖官的内幕。

据华西都市报3月17日报导,昨日上午10时12分,这起案件在成都中院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当庭交代了他受贿中诸多鲜为人知的事情。当地找他帮忙的干部有32人之多,受贿额达120多万。

信封上的备忘录

曹永葆有一个习惯,收下别人给的信封后,喜欢在信封上注明是谁送的、送礼时间和金额,以免日后搞忘了。办案人员在曹家中发现了多个这样的信封,比如“2004.2,杨国栋,2万元”、“2003.3.16,文健明,1万元”……

曹自述,文健明二舅子刘某因涉嫌赌博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文找到曹送万元“信封”,曹帮忙出主意:你找村上出个情况说明并盖上章,我再在上面批示 一下转下去。文照办,刘果然很快就被放了出来。曹当时批示的大致内容是:如果刘不是赌博案中的骨干,不是放水公司的骨干,而且认罪态度好的话,请依法予以考虑……

曹还自述,马某和吴某都是组织部的干部,但在曹永葆的关照下,二人却在外以亨达公司 的名义承包矿洞,违规经营,且照领工资、奖金、报差旅费。二人以分红的名义先后共19万元钜款交给曹。曹在信封上同样记录着二人将钱给他的情况。

帮世交好友的儿子揽工程

余建平,曹交代, “我在1983年当副县长时就和余家关系很好,算是世交。余当兵回来时我已是州委组织部副部长,他找我帮他安置 个工作。”曹说,他于是允许余后来以组织部下属企业亨达公司的名义在外从事经营活动,每年交2万元左右的管理费。

余打着亨达公司的旗号非法开采矿石与当地企业发生纠纷后,曹一个电话打给当地一副县长要其协调并赔偿余的经济损失,事情不久就办妥了。

有贿赂 沾不沾亲都帮忙

某县电站的老总给了曹永葆1万元,说希望把电价定为每度 0.18元。曹打电话给这位书记,回答:县里定的最高价为每度0.16元,曹跟讨价还价,最终定为每度0.17元。曹在法庭上解释说,是因组织部在电站中有股份,电价提高一分,每年获利润就多数万元。

曹曾收受林坤(音)1.5万元的贿赂,曹称:“林家和我们也是世交,在搞公路方面的工程上,我就在一次酒桌上给某县县委副书记说林坤是我侄儿,他爸跟我是世交。”曹认为自己帮了林坤的忙,因此就收下了林给的1.5万元钱。

马佩琦(音)和曹无任何亲戚关系,但为给马谋私利,曹在介绍马时却将马说成是自己的表弟。杨国栋是曹的江苏老乡,为了在凉山州多捞点工程干,他在不少场合称曹为“舅舅”,把曹当作自己的靠山,而且5次到曹家中将6.8万元现金给了曹。

普通工人变干部收受18万元

2001年,一名曾托余建平传话的干部顺利当上了副县长。余的老婆李某原是一名普通工人,后来填了干部登记表,便成了凉山州某局的副支队长。前前后后余送 给曹的现金达18万元,但曹并不认为这是在为自己谋私利。曹说:“我认为这是小辈子对老辈子的心意“

直至庭审结束,曹及其辩护人未向法庭提交一份能说明其他财产来源合法的证据,而曹永葆本人除认为少数几笔钱是分红所得或礼尚往来的礼金外,他对大部分犯罪事实均予以认可。

据曹透露,他收受的钱款中,大约有100万元被用于在上海、西昌和成都等地购买了房子。其中,曹在上海买的那套房屋户主写的是她女儿。这一点,公诉人随后举出的证据也予以证实。

最后曹永葆在法庭上说的最后一句话,“不管怎么样,我是犯罪了,我该受法律惩罚……”

庭审结束后,曹在接受媒体简短采访时说:他很对不住自己年已九旬的老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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