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英时:反分裂法立法——没有必要且不明智

余英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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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7日讯】2005.03.15

反分裂法的事情在中共内部,人大代表之间有没有提出不同或者修改的意见我们不知道,我们相信他们会照中国共产党党中央的决定来通过的,这个通过就表示着要正式地立法。如果台湾有任何分裂的活动,那就可以用兵,这是基本的原则。至于怎么判断台湾政权走向分裂了,这个我想也没有客观标准,基本上还是中共方面的主观认定。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立法,因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但并不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部分,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这是两岸的共识。但中共这个时候忽然立个法,是不是有很好的作用,大家的意见有所不同。在我个人看来,这是很不聪明的。

第一,我觉得这件事情根本不需要立法,已经是认定了。所以这个反分裂法,中国通知了美国之后,不但白宫,国会都表示了反对的意见,就是民间的舆论,也不很好,认为这是一个挑衅,台湾更认为这一个挑衅。这是没有必要了,刚刚关系才转好一点。今年新年的直航,第一次做到了,可以说是一个改进,已经在这种改进之下呢,好像台湾老百姓心里松了一点,忽然之间来这个立法,只有刺激台湾的台独派更为积极努力,而老百姓也可能起很大的反感。

我想,中国采取这样一个态度,以立法的方式出现是不很明智的,尤其我们要知道,中国对于法律从来没有真正认真过。从1949年开始,它的法律只有在最初一两年还有个法律的形式,到后来根本连法院都没有了,到“文革”的时候,毛泽东所谓的“无法无天”的状态之下。今天就是要想恢复法制,到现在为止我们所看到的也都是一句空话。因为在党治之下,最重要的是党的决定,党的决定超过立法,这是一党专政国家的基本特色,所以立法本身就没有意义。所以要靠立法来阻止台湾独立或者是分裂运动的话,我认为,第一,没有必要,第二,只有坏处,没有好处。所谓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就是说,台湾的问题基本上是老百姓的问题,无论你喜不喜欢陈水扁的政权,它是通过民选一票一票数来的. 如果老百姓还是支持陈水扁的政府,你用这个方式也不可能造成改变,同时也可以说,刺激了本来中立的人支援陈水扁对抗中共。所以这个问题不能靠立法来解决。

最要紧的,我们要看大陆和台湾的实际的关系,实际关系显然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经济的,这是没问题的。所以只要在经济上和台湾发生密不可分的关系的话,我认为,两岸的老百姓之间的沟通是会慢慢加深的。

另外一个方面就是文化方面,所谓文化方面还不光只是高等的学术研究,比如说,科学的研究,中国历史文化的研究,等等,还是指许多宗教上的来往,譬如说台湾的许多信仰,像妈祖的信仰基本上来自福建。所以在福建和台湾之间因宗教关系来往的也很多。另外一方面就是艺术方面。台湾的许多艺术也是由中国传到台湾去的,艺术家常常被请到台湾去表演,还有戏剧,有各种各样的可能的活动,这些文化的活动也是使两岸的老百姓慢慢地接近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只有加以时间,经济和文化的交流不断。

台湾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是没有问题的;台湾在政治上属不属于中共,我想,在台湾的人没有几个会承认这一点。中国大陆要懂得一点中国人的文化心理,儒家所谓的“以德服人,不要以力服人,”是一个很重要的教训。
——自由亚洲电台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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