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国报章社论:反分裂法不尊重台湾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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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康世人新加坡十七日专电)新加坡联合早报今天再度以“反分裂法须赢得台湾民心”的社论,批评“反分裂法”缺乏对台湾民意的尊重,脱不了台湾民众所不喜欢的香港基本法窠臼。

社论指出,虽然中国总理温家宝说“反分裂法”不是针对台湾人民,而是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不是战争的法律,而是和平统一的法律,但台湾行政院长谢长廷却指“两岸有战争之虞”,陈水扁总统更亲自上火线,疾声高呼百万人三月二十六日上街大游行,要反“反分裂国家法”。

社论认为,台湾的强硬并非没有民意后盾。“反分裂法”正式通过前,高达百分之九十三的台湾民众表示反对;“反分裂法”通过了,内容更清楚了,依然有超过百分之六十的台湾民众反“恶法”,有百分之四十五的人要支持大游行,有百分之二十三的人要亲自上街。

社论说,如果这份民调准确,那么上街游行就不仅是百万人,而是数百万。

社论指出,为何一部反台独的法律、一部把台湾地位提高到与大陆相平等的法律、一部默认中华民国法统依然存在的法律,竟连台湾半数的人心也赢不了?

社论表示,北京对此或许难以理解,但从第三者的角度来看,造成台湾民众如此负面反应的主要症结,其实就是中国政府和全国人大处理台湾问题时,常常对台湾民意了解不精准,也不善于体会公民社会的民心向背,至于“选票”概念,那就更难存在于中国官员和人大代表心中,例如中国拿全国人大没有一张“反对票”来宣传,正印证了这个问题。

社论指出,“反分裂法”十条条文不仅在“反独”方面只单独突出“国家”意志,连“统一”的“大业”,也完全没提到尊重台湾民意,而且说统一台湾后可“高度自治”,脱不了台湾民众所不喜欢的香港基本法窠臼。

社论认为,正由于整部法律缺乏彰显对台湾民意的尊重,“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的条文,既发挥不了吸引力,也呼应不了修改后动武门槛的善意。

反之,社论说,台湾政治人物则恰恰精于随时趋近民意,再据民意为己用。

社论更强调,先前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的“不认识谢长廷是谁”、“台湾没有宪法”的公开反应,更无异对“反分裂法”的善意泼了一桶冷水。

社论强调,制定“反分裂法”是中、美大国博弈中一着不得不走的棋,但既然高举“和平”大旗,若没有争取到台湾民心,或更进一步让台独势力有机可趁,鼓动台湾民气,枪口一致对准中国大陆,未来结果更令人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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