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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笑:解决中共 才能解脱“反分裂法”

【大纪元3月15日讯】中共自说自话地“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说它“自说自话”,是因为对中国人民来说,根本不存在通过不通过的命题。这是中共绑架了中国,劫持了人大,强夺了中国人民的表决权的行为。

尽管在“反分裂法”问题上,全国人大能体现中共的意志,却代表不了中国人民的意志。全国人大在外形上好似中国人民的最高权力机关,它与全国政协一起号称“两会”,摆出类似西方国家议会的架子,实质上是党的表决机器的巧妙延伸。在它身上,俱足了中共党文化表象上的欺骗特征。党的表决和人大开会的区别在于,党的表决是先关起门来决定,人大开会是开了门让大家知道。

人大的非民主和一党独裁性质在中共压倒性的代表比例结构上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在十届全国人大2,985名代表中,2,178人是中共党员,占了72.99%。其中干部(党员)占32.44%(968名)。中共公布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为480人,只占16.09%。但2,178加480为2,505,还有327名代表的党派身份无法解释。其中的猫腻可能是,这327名代表是不宜暴露身份的“秘密党员”。如果把公开中共党员和“秘密中共党员”一起算上是2,505人,占人大代表总人数的84%。另外,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中也可能隐藏了一定比例的“秘密党员”。以84%以上的中共党员代表比例,加上分组分地区对另外16%代表的强大“思想工作”和选举时已安排好的服从前提,当然可以保证任何党的红头文件顺利地在人大高票通过。

然而,中共党员在全中国人口中只占5%。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在中共16大前夕公布的中共党员人数为6,635.5万人,只占全中国大陆人口12.66亿(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的5%多一点。中共5%的人口比例与其在全国人大中84%以上的压倒性席位完全不相称,其合法性成为根本疑问。要用占人口5%的党员去竞选84%以上的人大议席,以中共50多年以来残害中国人民的劣迹在民主选举的条件下显然是不行的,光靠“伟大、光荣、正确”、“三个代表”、以及“权为民用”等口号也是没有用的,依靠打国民党时的“枪杆子”或文革时的“打、砸、强”流氓手段又太赤裸裸了。

中共是靠建立起来的依附在人民身上的层层结构实现它对全国人大最终的控制的。人大代表理应是由人民选出来的代表。但中国人大代表并不是真正由地方普选产生的,而是在基层以至市、省级的党委领导、主持和监督下,由各级人大逐步“选拔”上来的。从表面程序上看,1979年开始,县级及城市里的区人大,都是由选民选举产生。县人大及区级人大可选出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再选出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再选出全国人大代表。县级以下还设有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但从实际结果看,各级人大代表大多被党员干部占据。据官方《人民日报》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列举的报告,选举人大代表中存在“代表官员化”和代表“党员化”的“偏颇现象”。从数据上看,“官员”代表占70%以上。在调查中,某县245名县级人大代表中,副科级以上干部92名,占37.6%,基层村支书、主任、中小学校长120名,占48.9%、普通工人、农民、教师等17名,不足7%。在一般的县级人大代表中,中共党员占78%以上;有些县级人大代表中,中共党员占80%以上,非党人士占20%左右,有个别县还不足12%。从这些官方公布的材料看,中共对全国人大的控制是从对基层人大的控制为基础的,呈现出一个层层控制的系统结构。

除了在萨达姆、金正日、卡斯托罗等政权下,全世界找不到类似中共这种一党独占的“人民代表”机构。仅此一点,就足以使一切国际期待化为泡影,使台湾方面一切努力徒劳无功,使中共声东击西的计谋易于得逞。台湾可以认为,独立与统一由民意说了算。但中共认为,民意算老几,党是领导一切的。台湾可以认为,不武不独。但中共认为,我说你独,你不独也独;我要武,你不独也武。中共类似北韩式的流氓手法使任何善意、理性的推断和双赢谈判方式成为一厢情愿和愚蠢。今天党要通过“反分裂法”,“反分裂法”一定通过;明天党要通过“非和平方式解放台湾法”,就决不会有人再敢提“和平解放台湾” 。因此,要终结“反分裂法”及一切恶法,唯有先终结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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