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派暂不就特首任期提出司法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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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幸嫚香港十三日电)香港立法会二十五位泛民主派议员今天举行会议,讨论有关补选特首的任期,以及修订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的做法是否恰当,会后表示,暂时不会对政府计划补选行政长官任期修例,提出司法复核。

民主派二十多位立法会议员开会后表示,虽然暂时不会对政府打算就补选行政长官任期修例,提出司法复核,但认为若要将特首继任人任期,定为原任人余下的任期,就应修改基本法,而非本地立法。

民主党主席李永达表示,希望社会各界能多讨论行政长官补选问题,他们会在后日的特别内会上,说服政府不要跟随大陆法律专家意见,将继任特首的任期定为两年。

李永达表示,该党暂时未讨论会否就行政长官任期进行司法复核,他担心当局要求立法会匆匆通过“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的修订,可能重蹈二十三条立法的覆辙。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刘江华赞成尽快由人大释法,由北京方面作出权威解释,平息有关行政长官任期的争议。

自由党副主席刘健仪也不排除有关方面透过释法,澄清条文。

泛民主派认为稍后选出的新特首,任期应为五年,若北京以不用“人大释法”的方式,宣布补选特首只会完成董建华余下的两年任期,他们不排除会以司法复核挑战该决定。

港府过去一直说,补选“新的特首”就是新的五年任期,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十二日在记者会上表示,经过与大陆法律学者交换法律意见后,港府立场已改变,认同补选特首的任期并非五年,而是原任特首任期的余下部分,即是两年。政府会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条例”,使补选特首的任期有坚实法律基础。

针对港府提出立法会应就接任特首任期的问题,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条例”作出补充,本地民主派人士担心,此举会损害香港法治制度,一旦立法会进行修例,会予人法治脆弱的感觉,况且目前距离新特首选举只有四个月,时间非常仓促,没有足够时间就修例等问题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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