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国家法﹕欺骗、恐吓、胆怯共冶一炉

林保华

标签:

【大纪元3月10日讯】中共大事炒作的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已经揭盅﹐既有恐吓﹐也有欺骗。从
目前公布的内容与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所作的说明报告来看﹐可以看出以下问题﹕

第一﹐欺骗具体﹐恐吓空洞。根据公布的十一条内容来看﹐谈到发展两岸关系及协商谈判统一的内容比较具体﹐如各个领域的互利互惠﹐以增加它的欺骗性﹔但是在恐吓方面﹐就比较空洞﹐例如出现得以采取“非和平方式”的三个情况﹐其中的“和平统一的条件完全丧失”就很难具体化﹐因为即使台湾实现了法理上的台独﹐如果中国对台湾很有精神上的感召力和利益上的吸引力﹐一样可以统一。只有台湾对中国发动武装攻击时﹐才“完全丧失”和平的条件。这个可能吗﹖这样做的目的﹐当然是中共要给自己留有任意解释的空间﹐因此这也就不是什么法律。因此也有中国专家建议还要为反分裂法订立“子法”。问题是这样空洞的内容是存心这样做﹐即使订立“子法”﹐乃至“孙子法”﹐也没有用。

第二﹐还是以武力恐吓为主要目标。台湾陆委会说﹐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是为发动战争开空白支票﹐所以在炒作及制定的过程都充满武力恐吓的气息。早在一个多星期前﹐香港的中共喉舌文汇报已经声称国务院及中央军委可获预先授权,在紧急情况下“先斩后奏”,先以非和平方式断然遏止“台独”重大事变,然后报请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备案。中共在重大事件上哪一次不是先斩后奏﹖否则人大怎么会得到“表决机器”的雅号﹖不要说中共每次发动战争是先斩后奏或斩而不奏﹐就是搞私有化﹐也是邓小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后才修改宪法。1996年向台湾发射导弹﹐有向全国人大要求追认其合法性吗﹖台湾对这些早已经习惯了。

第三﹐欺骗本身就带有心虚。在草案宣布以前﹐迫于国际压力和台湾民众的强烈反弹﹐胡锦涛的“四个绝不”讲话避谈动用武力问题﹐在反分裂法中也使用所谓“非和平方式”来欺骗舆论。但是这也包不住中共霸权主义的祸心。但是如果不能挥洒自如而要躲躲藏藏的法律﹐胡锦涛自己不也没有什么面子﹖胡锦涛媳妇熬成婆婆﹐初尝绝对权力的滋味﹐就玩起火来了﹐但是结果却可能是把火烧到自己头上﹐暴露自己的“纸老虎”面目。江泽民的亲信﹐在16届四中全会前夕还死保“江核心”的中央军委副主席郭伯雄就在这次人大会议时公开表示﹐军队绝不会承诺对台湾放弃武力。与其说这句话是来恐吓台湾﹐还不如说是对胡锦涛的挑战。

第四﹐反分裂法允许其他地区分裂。王兆国在报告中说﹐制定本法总的原则是“贯彻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原来这个炒作热烈和备有大帽子的反分裂法仅仅是为了对付还没有被中共抢到手里的台湾﹐是不是中国其他地区都不适用此法﹖也就是说﹐西藏、新疆、香港、澳门﹐乃至湖南、广东、福建、上海等等地区都可以分裂﹐因为没有相关法律可以管住他们的分裂。如果中共不赶紧针对这些地区制定符合这些地区“国情”的反分裂法﹐只怕他们全要闹分裂﹐如同毛泽东在八十五年前所预言的那样﹐中国不但可能出现联省自治﹐甚至可能出现三十多个国家。

胡锦涛急于建功立业﹐结果搞得四面不是人﹕在台湾人面前不是人﹐在老外面前不是人﹐在中国人民面前不是人﹐在自己同僚面前也不是人。

胡大哥﹐走好。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林保华所做的评论)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林保华:股民也是专政对象
林保华:赵紫阳逝世的各色反应
林保华:新年包机是中国统战的胜利
【专栏】林保华:猴尾的两场选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