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179) 代表道德不好的犯罪很难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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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email protected]

问题一百七十九﹕我在5年零一个月前在停车场倒车时﹐撞到了尾部对面的一辆停着的车。撞的重了一点﹐那辆车向后移动了。正好车的主人在后面装他买的食品。他的车撞了他腿一下﹐他手按着腿向我大喊。我坐在车里﹐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心里非常害怕。我有一种不敢面对这一切的念头﹐一踩油门﹐跑掉了。但警察还是找到了我。最后的判决是没有对其定罪(Withholding of Adjudication of Guilt)。我做的是﹐既无认罪﹐也不否认罪(No Contest)﹐现在我想成为美国公民﹐这个事儿能构成我成为公民的阻碍吗﹖

解答﹕代表道德不好的犯罪(Crime Involving Moral Turpitude – CMT)在1917年移民法立法时﹐国会故意未做定义﹐法院和移民局的解释及尝试给它下定义也没有形成一个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定义。基本上﹐这个名字就已经是定义了。所以任何犯罪﹐只要是不道德的﹐也就是邪恶的﹐罪恶的﹐不被其他公民所接受的都是CMT。在具体分析一个犯罪是否CMT要看这个犯罪是否包括犯罪的企图﹐这个罪行本身是罪恶的﹐而不是政府规定是罪恶的。

你的未定罪在移民法上是同定罪一样的。要将一个人定罪﹐必须满足离开车祸现场犯罪定义中的所有4个元素﹕

(1) 你是在事故中的司机﹔
(2) 知道或应该知道你出了车祸﹔
(3) 知道或应该知道另一方受了伤﹔
(4) 故意地(Willfully)不停下来给出你的身份或帮助受伤的人。

移民局(上诉部门)还未对这样的罪行是否CMT做出决定。我想这个罪行是CMT﹐因为它定义中使用了“Willfully”这个字。“Willfully”往往是故意地﹐有目的地﹐自愿地做或不做一件事﹐也就是它区别于疏忽﹐不情愿或不自愿的。另外﹐我觉得这个罪本身是恶劣的﹐是违反道德的﹐在任何一个社会都不会容忍这样的行为的。

也有的律师认为它不是CMT﹐因为它的起因是一个事故﹐也就没有犯罪﹐伤人的企图(Criminal Intent)﹐我不是专搞刑事法律的﹐所以我也不敢100%地说我是正确的﹐至少你在移民官前有一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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