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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员工分红配股财部坚持按时价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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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台北报导〕高科技业每年高额的员工分红配股,让董监及员工都荷包满满,不过,员工分红配股课税争议始终存在,财政部长林全表示,员工分红应按时价或时价打折课税,财政部的立场没变,但须与经济部及业者进一步协调。

员工分红配股一直饱受争议,除了投资人抗议股东权益被稀释之外,员工分红配股以面额10元课税,也被质疑租税不公,前财政部长许嘉栋因此首度主张员工分红配股应按时价课税,但许嘉栋的主张不仅遭高科技业者强烈反对,经济部等单位也不赞成。

为了让员工分红配股按面额课税取得法源依据,经济部增订“促进产业升级条例”第19条之1,规定“公司员工以其红利转作服务产业之增资者,其因而取得之新发行记名股票,采面额课征所得税”,91年1月,这一条文已正式立法通过。

但员工分红配股课税争议并未因此落幕,去年4月,部分立委提案修正“促产条例”,让员工分红配股改采“时价之80%课征所得税”,这项提案虽然未在委员会中达成共识,但获得财政部支持。

财政部长林全前日就表示,对于员工分红配股课税,财政部的立场一直没有变,希望能按时价打折课税。

减税政策 易放难收

记者郑琪芳╱特稿

高科技业税负过低的问题,近来终于逐渐受到重视,财政部还为此规划“最低税负制”,不过,这个问题是起源于政府减税过度,未来实施最低税负制后,相关单位会不会因为有了这个“安全阀”,对于减税政策就更轻忽大意,值得谨慎思考。

根据政府过去的经验,减税政策从来都是易放难收,实施近50年的军教免税政策,说要取消已经喊了十几年了,至今还是只闻楼梯响;高科技产业的租税优惠也是如此。

更麻烦的是,这些“减税条款”散落于各部会所制定的法规中,因此,财政部每次说要检讨租税优惠,不待企业界反弹,经济部、经建会等单位就先有意见。

既然这些已经“失控”的租税减免无法修正,财政部干脆推出最低税负制,至少救回一点税收,不过,在推动最低税负制的同时,财政部也担心各单位以后就干脆不去检讨租税减免政策了。

更令财政部担心的是,未来有了最低税负制这个“安全阀”之后,各单位会有“反正还有最低税负制,减税也不会减过头了”的心态,因而在制定租税减免政策时,会更为草率,各种不合时宜、不必要的租税减免措施会再陆续出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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