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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牌 炒热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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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陆敬民╱台北报导〕房地产代销业者认为,炒作名人购屋话题有时只是业者的一种行销手法,但应避免擦枪走火招致反效果。业者炒作名人购屋的手法,一般可分为“代言”或“传言”,代言部分是由个案销售单位与买家签约,以“客户实证”的方式呈现。

例如,大都市建设“新天地”便请到前联电副董刘英达、台达电总经理柯子兴,与前惠普客服事业处总经理王柏堂现身说法。

不过,“代言”并不常见,海悦广告执行副总曾俊盛表示,代言客户的大众知名度常在中上程度,并非拥有极高知名度,行业别也仅限于企业或专业领域。业者之所以请到他们代言,往往靠的是交情或特殊优惠条件。

在“传言”方面,创意家广告协理何志正透露,口耳传播名人购屋的讯息,有时是刻意的,有时则是无意传出来的,不过根据经验显示,刻意的成分往往大于无意。

名人类别可概分为专家、艺人、企业家和政治人物,若从传播效果来看,专家效果通常最高,其次是艺人,再其次是企业家,至于政治人物的争议性往往过大,通常能免就免。

何志正说,中低总价的个案颇适合操作名人购屋的讯息,因为这类客户常跟着潮流走,名人购屋话题很容易带动询问度与买气。

同样的情况在高总价或豪宅客层则见仁见智,因为这类客户很有自己的个性,不见得喜欢和艺人住在一起,尤其是负面消息不断的艺人。

曾俊盛则认为,形象良好的知名企业家对个案销售最有帮助,但绝大多数的企业家均不愿购屋消息曝光,有的甚至会因此退订,不少案子就是因为曝光而失去客户,所以无论有心或无意,当业者操作这类话题时应格外谨慎,以免擦枪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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