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发结婚证给重婚者 美法官裁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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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陈迈克编译)美国一名联邦法官裁决,县级文书可以”合法地”拒绝签发结婚证明给一夫多妻的配偶们。

美联社2月17日报导,美国地区法官史都华(Ted Stewart)星期三(2月16日)拒绝一项论点,该论点认为犹他州禁止一夫多妻制是违反宪法上的宗教与隐私权的,他表示,该州保护一夫一妻制是有好处的。

这名法官强调,他的裁决是针对婚姻。他引用了远在1878年时高等法院所裁决的案例,高等法院认为摩门教创始人杨百翰(Brigham Young)的私人秘书雷诺德斯(George Reynolds)的一夫多妻是有罪的。

这项裁决支持盐湖城县级文书办公室于2003年12月拒绝签发结婚证明给一对配偶的决定,这对配偶的男方娶的是第二位太太。这名男子、他太太和未来的第二任太太全部加入这场诉讼案,他们表示,一夫多妻制是他们宗教信仰的中心教条。

史都华说,最高法院对2003年劳伦斯控告德州(Lawrence v. Texas)乙案的判决并不适用于这件犹他州案例。在劳伦斯控告德州一案中,一项德州反重婚色情法被裁定违反满合法年龄者的隐私权。

史都华说:“依据犹他州法律拒绝承认重婚是合法婚姻。”

律师巴纳德(Brian Barnard)表示,他的客户库克(G. Lee Cook)、他的妻子库克太太和未来的第二任妻子布隆森(J. Bronson)将上诉至第十上诉巡回法院,如果有必要的话,会上诉至高等法院。

摩门教在19世纪实行一夫多妻制,但是在犹他寻求成为一州时禁止了这种制度。这项禁令被写进该州宪章。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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