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多年上访无结果 23日政府门前再次集会请愿

刘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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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9日讯】2005年12月23日来自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几十个乡镇的一百多名民办教师在曾都区政府大院内集会请愿,要求落实政策解决老有所养等基本生存权问题。曾都区主管教育工作的王副区长和民师代表进行了谈判,但没取得任何结果。

这次老师们上访提出了如下三个要求:

一、要求政府对 1996-1997年省政府下达给曾都区(原随州市)1000名民转公指标作出解释。 1996年、1997年湖北省给曾都区(原随州市)下达了1000名民转公的指标,可当年的随州市政府以随州市连续三年遭受百年末遇的自然灾害为由连续四年停止了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工作,致使这几年一名民办教师都末转正。

二、要求政府依法行政,按有关法律政策计算民师辞退金。老师们认为,政府在计算民师辞退金问题上,与民师为教育事业所作出的贡献极不公正,极不和谐,真像打发乞丐。老师们依据《教育法》、国家两部委[1992]41号文件、鄂政发[1998]2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政府依照公办教师工资的三分之二为基数给予计算辞退金。

三、要求政府对被辞退的合格民师给予享受社会保障金待遇,予以分担解决我们的后顾之忧问题。老师们说,我们为国家的教育事业从黑发到银丝,大多数人工作了20多年、30多年,如今大都已是五十至六十岁的人了。现在我们一无技术,二无体力,国家“一脚将我们踢开 ”叫我们余生怎么过?鉴于下岗职工能够享受社会低保,难道我们民师就不能享受同等待遇?

其实,随州市的民办教师为生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抗争多年了。他们到首都北京、到省会武汉上访过,到随州市、曾都区政府更是上访过无数次。2003年11月5日,就要近千名民办教师到随州市政府门前请愿、静座。每次上访,老师们都被阻挡,甚至被所在的乡镇领导、教育站领导强行押回。时至今日,民师们的生存问题仍没得到有效解决。

民师问题由来已久。所谓民办教师是指在我国建国后很多年里,由于公办教师缺乏,许多农村中小学的教学工作由农村中文化较高的人担任,这些人既是民办教师。随州市曾都区这样的民办教师有3325名。在近些年来,由于农村实行严格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学生锐减,农村教师过剩。在这样的情况下,民办教师就成了裁减的对象。在湖北省随州市,政府对这些民师采取了三种办法,一是将一些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这部分被转为公办教师的民师工资一下子由二、三百元提高到千元左右,但民转公的教师人数很少。二是对男年满55岁,女年满50岁,且教龄满20年的合格教师实行离岗退养。每个月发放二、三百元的生活费。三、其它的民办教师则被辞退回家,一次性发放一笔辞退金(又叫生活补偿费),一般老师的辞退金只有四、五千元左右。有老师算过,他以前每工作一年算的辞退金是218元,20年的教龄就是4360元。老师们说,按这种算法,每天平均6角钱。

我们认为,民办教师是我国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他们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历史性的不可抹灭的贡献,他们将自己的青春、将自己一生当中最美好的时光奉献给了教育事业,到了晚年,他们有权得到一个基本的生活保障。政府解决民师问题,不管是制定相关政策还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都应该从维护人权的角度出发,让每个民办教师老有所养是政府最基本的责任。很显然,算一点钱让老师们回家了事以及给退养老师极低的生活费的政策是极不公正的、极不公平的,这种做法是对老师们基本人权的严重践踏。

我们认为,政府在近十年的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过程中有很多具体做法是值得检讨的。最突出的莫过于在96、97这几年以“发生灾荒”的名义停办民转公工作。是真的发生了大灾荒还是政府为了经济利益躲避责任?真有灾荒的话这个灾应由民师们来承担吗?在灾荒过后为什么问题仍得不到解决?

我们认为,老师们多年来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上访请愿,是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为什么他们的上访总是得不到政府的有效回应?为什么他们的合法上访行为总是被阻挡?

在23日的这次上访请愿过程中,老师们写了一份《绝望书》,其中写道:我们大多数是50多岁的人了,种田无土地,经商无资本,打工没人要。我们民师为基础教育奋斗了大半生,如今被政府一脚踢开,两手空空,贫穷如洗,这都是政府的白条文件和冷酷行为造成的,是你们把我们逼上了黄泉路,我们成天以乞求的目光生活着,不如一死了之。面对这些,作为一名维权人士,我要说的是,老师们上访也好,请愿也好,都无意于与政府过不去,都无意于政府对抗。他们要的是理解,要的是尊重,要的是体面的活着。

──转自《维权网》(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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