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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银未核实填报外汇部位日报表 重罚1千万

【大纪元12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二十二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表示,台新银行因未依规定核实填报“外汇部位日报表”,导致外汇部位超过董事会暨中央银行核定的限额,未确实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依银行法第129条之7规定,处以新台币1000万元罚锾,为该条款罚锾金额上限。

对台新银未核实填报外汇部位日报表,金管会发言人林忠正表示,除其间经主管机关2次发函促其改善,内部也多次检讨内控流程,但均未有效改善。他指出,央行给台新银的外汇部位是每天3000万美元,但台新银操作的金额曾高达3亿美元。

林忠正表示,这是台新银控管部位的问题,记账和操作的人不一样,日报表与平常的操作不合。

金管会表示,台新银稽核单位发现问题后,未立即依银行业通报重大偶发事件相关规定通报主管机关,显示台新银未确实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涉及违反银行法第45 条之1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