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鲔钓船限建 日紧咬不放

【大纪元12月1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雅民、黄旭磊/台北报导〕中西太平洋渔业委员会(WCPFC )在太平洋密克罗尼西亚的首府波那贝召开三天,据了解,日方指控我国在2000年后,违反当时限制建造大型鲔钓船的协议,兴建十八艘大型鲔钓或围网渔船,业者昨日群孰愤,要求提出具体船名资料,不要乱咬。另一方面,渔业署已订定“公海渔业资源保护条例”,预计月底送行政院审议,并于明年送交立法院通过。

渔业相关法 将修正为属人主义

渔业署副署长沙志一表示,过去台湾的渔业法相关法规偏向“属地”主义,对于台湾人到国外买船、注册经营鲔钓渔业的权宜渔船,甚至完全违法、未通报、未受规范的渔船管不到。新订定的“公海渔业资源保护条例”修正为“属人”主义,一旦在立法院通过,未来台湾人即使到外国投资经营鲔钓船,被逮到有非法超捕、洗鱼的行为,依法将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期或撤销渔业执照。

至于昨日在密克罗尼西亚登场的中西太平洋渔业委员会,传出日本将再度提议删减台湾在太平洋区的远洋渔船数,以惩罚台湾的洗鱼行为。昨日业界指出,大型围网新船合约在2000年前就签订,只是2000年之后才完成交船,不能算是违反规定。业者表示,台湾造船的主轮机有九成来自日本,日本人不要赚钱之后,还在国际会议上指责台湾。

不过农委会副主委李健全表示,截至昨晚为止台湾代表团尚未传回任何消息,沙志一则说,没消息就是好消息,是否有进一步的讯息,得视今日代表团是否有传回相关报告才知。

立院决议 促严惩权宜船

〔记者施晓光、黄旭磊/综合报导〕鉴于“大西洋鲔类资源保育委员会”日前决议大幅删减台湾大目鲔渔获配额,要求台湾两年内减船一百六十艘,立法院院会昨天通过由民进党团提案的决议文,要求司法检调单位严惩以权宜国籍经营鲔钓渔船的行为。昨日高雄渔界也已经展现自清铁腕,两艘渔船被限制出港。

立法院也决议要求我国籍渔船数量,必须与国际渔业组织分配配额相称,全盘考量增加减船数量,而且小型鲔钓船应比照大船管理,只要涉及超捕或匿报渔获资料等违规行为,一律视同不当得利,处以包括撤销渔业执照等处分。

立院决议文共有七项内容,其中第一项明确指出,针对我国部分国民藉经营权宜国籍渔船,规避国内法规,从事非法(illegal )、无报告(unreported )以及未受规范(unregulated )渔业,已严重影响渔业资源,损及国家形象及我国权益,请司法检调单位主动积极调查。

台湾区鲔鱼公会理事长王顺隆,昨天北上立院旁听调查权宜船(FOC )法案过程,会后表示,应先立法禁止权宜船,断绝权宜船投资,并将这项法案提到国际会议,改善我国形象。其次再做调查,消灭非法的权宜船。

此外,高雄渔界已经展开自清,PERMATA 318号与SUNNY 11号渔船,本周涉嫌以冷冻运搬船名义申请入港,涉及IUU(非法、不受规范、无报告 ),已遭限制出港。

至于菲籍SUNNY11号,原名TZU BEEN66号,同样是商船入港逃避检验。官员表示,所有的渔船入港都需向渔业署南乔公室或市府海洋局报备,报验渔获,经同意才能够入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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