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台经建会通过台南西拉雅风景特定区案

【大纪元11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七日电)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今天通过由交通部观光局规划“西拉雅风景特定区”案,范围划定为9万1450公顷,并同意成为台湾第13个“国家级”风景区。

经建会今天举行委员会议,认为在台南县东部平原与山区及嘉义县大埔乡,范围内具丰富农特产、地形地质、人文化石、温泉及水库等自然及人文景观资源。

交通部观光局依“发展观光条例”及“风景特定区管理规则”规定,经相关机关及专家学者评鉴后,经建会同意符合国家级风景特定区标准,成为台湾第13个“国家级”风景区。

由于平埔族十族中以西拉雅族势力最大,人口也最多,活动领域自台南县以南至屏东恒春半岛,因此观光局将风景特定区定名为“西拉雅”,今天委员会议通过范围划定,面积计约9万1450公顷,至于建设经费,经建会表示,将待观光局进一步评估后提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