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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总额过半的银行达成共识 首件债权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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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靓慧/台北报导〕债务协商机制上路后,首件债权协商案件将在今日由中国信托商银召开,银行公会理事会昨日追认相关规定,未来协商案件,经全体无担保债权银行的债权总额达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全体债权银行须一体遵循。

自行向最大债权行提出

银行公会理事会昨日通过“银行办理消费金融案件债务协商机制”案,将原本由张老师基金会转介的案件,交由债务人在联征中心申请个人信用报告后,自行向最大无担保债权银行提出。

银行公会指出,银行接到债务人的申请后,将以“传真”方式通知全体无担保债权银行,债权银行接到通知后,除了已进入法律诉讼程序或保全程序的案件外,一律停止催收行为。

协商依总金额而定

至于债务人的债权将如何协商?银行公会指出,协商表决方式,不是以“银行家数”,是以“债权总金额”作为依据,换言之,只要提出的还款方案,经债权总额(本金加利息 )达二分之一以上银行同意,全体债权银行均须一体遵循;还款方式方面,在协商通过之后,客户未来的还款金额,将依据各银行所占的债权比率平均分摊。

一旦协商 紧盯债务人

至于有些民众欠款尚未变成呆账,但也希望进入债权协商平台,银行公会提醒,一旦进入债权协商,所有银行就会紧盯债务人的还款状况,而且一旦开始协商,为避免债务人继续扩张信用,原有的信用卡、现金卡也将被冻结。

因此,如果只是为了希望降低还款压力,最后恐将无卡可用,特别提醒民众注意。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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