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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拟学生保险 意外死亡两百万降为一百万

【大纪元11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文宗台北二十三日电)台北市教育局今天通过修订“台北市学生团体保险自治条例”草案;每位学生保险,意外死亡理赔金额自原新台币两百万元降为一百万元,同时期能减轻学生保费负担;将尽速提市政会议审议,盼于九十五学年度学保招标前完成修订。

教育局长吴清基指出,原北市学保自治条例保险较外县市优渥,因北市学生人数逐年减少,北市单独招标学保时,承商意愿不高,致保费年年上涨;教育局拟具修正草案,盼与台湾省各县市采用共同公用契约方式,以较低价格招标,节省公帑并符合公平正义原则。

他表示,北市学保单独招标,承商意愿不高,且北市学生人数逐年减少,学生保费年年上涨;为降低学生负担及增加承商意愿,经邀请学校、家长代表研商后,拟具修订学保自治条例草案。

吴清基说,原北市学保,理赔学生意外死亡两百万元,理赔疾病死亡一百万元;经修订,每位学生保险无论意外或疾病死亡,理赔金额均为一百万元。

教育局体育及卫生保健科长廖进安说,北市九十四学年度各级学校学生暨幼稚园幼儿团体保险,历经六次流标,终于十月完成招标。

教育局说,保险公司考量北市学生人数逐年减少,理赔率却未依比例降低,且学保理赔率过高;例如北市百分之九十以上家长使用影本申请理赔,正本另向其他商业保险申请理赔及重病学生转入北市就读等因素,因此,拟具修订草案,符合公平正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