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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空气品质不再糟 环保署订出标准值

【大纪元11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二十三日电)民众未来出入百货公司、电影院、餐厅等室内公共场所,将享有更干净的空气,行政院环境保护署最近订出室内空气品质参考标准建议值,对室内空气污染物及浓度设限,将提供卫生、建筑主管机关管制之用。最快二个月内即可公告。

为确保民众在公共场所免受不良空气品质的危害,环保署修订中的“一般场所室内空气品质参考标准建议值草案”,分别针对室内的二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及细菌等五种污染物的浓度,设定标准的建议值。

草案中规定,室内的二氧化碳及一氧化碳浓度,连续检测八小时的平均值,分别不得超过一千ppm与九ppm;细菌数方面,连续检测二十四小时的平均值不得超过一千CFU/m3。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VOC)部分,包括苯、甲苯等致癌物质,则不得超过三ppm;草案同时并针对广泛使用于油漆、纤维板、化纤地毯等建筑材料上的致癌物甲醛,订出连续检测一小时最大值不得超过零点一ppm的严格标准。

环保署空气品质保护及噪音管制处第一科科长叶芳露表示,新订定的空气品质参考标准建议值,仅适用于包括百货公司、电影院、大型展场、餐厅、图书馆等一般公共场所的室内环境,但劳工作业场所、特殊医疗场所及物料储放场所不在此限。

他指出,标准建议值未来将提供给卫生署、教育部、体委会及劳委会等,各种公共场所“室内空气品质”的主管机关参考,作为后续订定法令纳管的标准依据,环保署也会尽快就相关检测分析或监测方式订出规范,保障民众在公共场所的健康维护。

环保署将于明天就草案召开公听会,并邀集消保会、消基会及民间环保团体等代表共同讨论,若外界无意见,室内空气品质参考标准建议值最快二个月内,即可公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