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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婆婆逼离 越妻抢救婚姻

【大纪元11月2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一名越南新娘邓玉碧指控遭恶婆婆陷害,她说婆婆今年7月初将她赶出家门,再编造无故离家、爱赌博等莫须有理由,向法院诉请离婚判准,她毫不知情被夫家休了,22日上午,她到台南地院拿到离婚判决,决心请法扶会协助上诉,讨回她的婚姻与丈夫儿子。

日前,邓女的婆婆到邓工作的保安市场告诉邓,已判决离婚,邓会于12月8日被遣返回越南。大为吃惊的邓女,于昨天上午由越南女性友人陪同到台南地方法院查询,果然取得这份在9月22日作出的离婚判决书。

判决指出,邓女被其陈姓丈夫控告婚后沈迷赌博、四处借高利贷还钱,并于今年7月1日无故离家出走、去向不明,台南地院法官彭振湘以传讯邓女未到案为由,迅速作出离婚判决。

邓女痛诉,实情并非如此,她与陈某婚后到南市同居,90年产下一子,并发现陈某有精神异常病症,她婆婆以为她会把儿子带回越南、不再来台,竟把她当作传宗接代工具,在她生子后,即不断苛责她,于今年7月1日把她赶出家门。她不得已到友人家住,并继续在保安市场帮忙鱼摊杀鱼工作。邓女说,婆婆竟到警局报案指控她无故离家,还捏造她爱赌博、借高利贷的谣言,没想到法官未慎重查明,迅速判她败诉;她说,离家后,从未接到法院任何通知,因她看不懂中文,也不明白信的内容为何?

昨天,邓女透过法院平民法律服务中心、寻求法律扶助基金会义务律师的协助,她决心请律师帮她上诉二审,她要讨回这段跨国婚姻与爱儿。对于迅速判决,法官彭振湘说明,被告邓女传不到案,又没户籍地址,只有原告留下中华西路保安市场的地址作为被告送达地址,并以公示送达方式处理,符合法定通知程序,因为传不到邓女,才依原告声请一造辩论判决,若邓女不服可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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