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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泰签署促进保护投资协定

【大纪元11月19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 特区政府与泰国政府今日在韩国釜山签署《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

签署仪式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经济领导人会议期间举行。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曾俊华代表特区政府签署协定,泰国政府代表则为外交部长甘达提。行政长官曾荫权及泰国总理他信见证签署仪式。

曾俊华在签署仪式后表示:“香港和泰国享有极良好贸易及投资关系,《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将进一步加强我们在这方面的关系。”

根据协定,双方政府须给与投资者公平待遇、在投资被征收时作出赔偿,及容许投资和收益自由转移至境外。协定也规定投资纷争可根据国际认可的规则解决。该份协定的有效期为十五年。此后,除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否则该份协定将保持无限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