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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绿纤体素 半年被举发15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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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相美、陈仪珊、徐夏莲╱综合报导〕还在迷信电视购物、杂志报纸刊登的诱人广告吗?台北市卫生局昨天公布今年三至8月的药物、食品违规广告排行榜,前三名产品依序为花绿纤体素、五岳仙骨方及青草热饮汤,而这些产品均因宣称疗效,夸大不实而挨罚。

根据卫生局公布的违规广告名单,多数都是药政单位的黑名单,即使被查缉,也会改包装、换名称或再设立公司重新出发,导致类似产品不断地在媒体上出现,例如第一名的花绿纤体素一百五十二件,其次为五岳仙骨方一百四十八件、青草热饮汤一百零七件。

台北市卫生局药物食品管理处股长胡淑芳说,虽然卫生单位不断查缉这类违规广告,但查缉后需要完整的行政程序才能处分,调查结果往往旷日废时,在此期间业者早已获利丰厚。

据统计,台北市卫生局今年一至8月共举发报纸违规广告八百四十一件,杂志、单张、型录违规广告四百二十二件,电视违规广告九百二十三件,网路违规广告一千零四十九件,广播电台三十七件,其中四成一是北市的业者,罚款共两千七百五十二万元,其余则仍在调查或移请业者所属辖区卫生局办理。

花绿纤体素公司 设在新竹县新丰乡

新竹县卫生局表示,花绿纤体素公司设在新竹县新丰乡,用过很多名字,包括花现新纤事、轻盈先感受等,从去年2月开始,他们已经陆续开出十四张罚单,共计罚了一百一十八万元,最近又接到卫生署来函,大概又要再罚了。

不过,据他们了解,负责人是一位吴姓女子,应该只是挂名,另有许多合伙股东,对于一再被罚,她没多说什么。

新竹县卫生局表示,经过检验,产品的内容物食用后对人体不会有伤害,开罚是因有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之情形。

至于五岳仙骨方及清草热饮汤,台中市卫生局说,厂商与广告托播商生利达国际企业公司订有合约,必须全权负责,因此由他们开罚,今年7月间,五岳仙骨方被罚了十五万元、8月间被罚了廿八万二千元;清草热饮汤被罚十五万元。不过,五岳仙骨方一案因生利达国际企业公司郭姓负责人却指频道商冠崴国际开发有限公司也应负责,故此案移北县卫生局调查中。

违规广告 待尚方宝剑出鞘

〔记者王昶闵、王平宇╱综合报导〕违规食品广告层出不穷,行政院卫生署表示,在今年度加强监控媒体后,电子媒体的部分已与新闻局密切合作,至于平面媒体违规广告,因为无法可管,只能自律。对于这一部分,新闻局的态度一致。

违规食品广告中以能获取暴利的减肥食品为大宗,根据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定只能罚三万到十五万元,虽可连续处罚,但相对庞大利润,业者仍甘愿受罚。虽说若情节重大时可由地方主管机关撤销业者营利事业登记证,但这把尚方宝剑,至今却没有一个县市政府曾经动用。

目前外界普遍对于食品卫生管理法中违规广告的罚则有意见,认为罚则过轻以致对赚取暴利的业者来说,罚款不过是九牛一毛,此为违法广告充斥的主因。卫生署官员表示,罚则问题过去曾多次引发讨论,但要针对单一法条提高罚则确实有困难,基于与其他条文的平衡性,若要修法提高罚则,法务部倾向不同意。

因此目前卫生署除要求地方卫生局加强监控外,也与新闻局密切合作,从媒体管起,今年已经看到成效,不过限于广电法只规范电子媒体,目前新闻局协助开罚的案件,也只限于电视广告。至于平面媒体目前无法可管,只能要求媒体自律。

卫生署官员表示,食品不得宣称疗效,广告是不是违规,不管对平面或电子媒体来说,相信没有这么难判定。

新闻局出版处官员也表示,由于出版法已经废止,因此无法像电子媒体那样,可以依据广电法处分电视或广播电台,平面媒体部分,只能够道德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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