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党决定新宪法草案 为修宪动向造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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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芳明东京特稿)日本执政党自民党决定新宪法草案,预定在十一月二十二日创党五十周年大会正式宣布,这个战后保守的执政党早在一九五五年建党后就成立党宪法调查委员会着手修宪问题,但由于时机未成熟,迟至今日才完成五十年的悲愿,揭示修宪主张的具体内容,为今后修宪动向造势。

自民党二十八日决定新宪法草案,由总共十章九十九条组成。有关安全保障的第九条,第一项维持现行宪法规定,永远放弃使用武力威吓或武力的行使作为解决国际纷争的手段。但是,第二项则由不拥有陆海空等战力和不承认交战权改成拥有军队,由首相担任“自卫军”的最高指挥者。自卫军任务是确保国家独立、因应紧急事态和参与国际和平维持活动。

有关“集团自卫权(日本和其他国家合作共同行使自卫权)”的问题,现行宪法并未作任何明文规定,但日本政府的解释是不拥有这种自卫权。自民党新宪法草案未明文规定集团自卫权的行使,但承认经由解释可加以行使,行使要件由新制订的“安全保障基本法”加以规定。

草案在前文宣言新宪法是自主宪法,维持“象征天皇制”,将现行宪法的“国民主权”、“和平主义”和“基本人权的尊重”三原则,加上“民主主义”、“自由主义”和“国际协调主义”而扩大为六原则,作为不变的价值加以继承。草案主张维持参众两院国会制,新加入现行宪法未规定的“新权利”,包括环境权、隐私权、知的权利和智慧财产权等。

有关宪法的修改,现行宪法规定修宪的提议须先获得参众两院都三分之二以上议员的通过,再得到国民过过半数的赞成。自民党草案则主张修宪的提议只须参众两院都获得过半数的赞成即可送交国民投票决定。

日本参众两院早在二OO一年一月就分别成立超党派的宪法调查会,就修宪问题展开研讨。众院宪法调查会于今年四月十五日提出最终报告书,指出修宪方向,大多数意见赞成维持放弃战争的理念,但也有多数意见表示同意行使自卫权。参院于四月二十日也提出最终报告案,内容大致相同。

今后修宪的动向首先将由以自民公明执政联盟和最大在野党民主党为主的朝野政党协议决定国民投票法案,送交国会通过成立。接着修改国会法,设立宪法常任委员会,朝野政党再就修宪草案达成协议后向国会提出,经参众两院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后,修宪提议正式成立,再经国民投票过半数赞成后通过而对外公布实施。

日本现行宪法在战后联军占领军麦克阿瑟将军的主导下于一九四六年十一月三日公布,一九四七年五月三日实施。自民党在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建党后的同年十二月就成立党宪法调查会讨论修宪问题。但是,由于日本由战后复兴移向高度成长期,舆论要求修宪的动向萎缩,自民党内的改宪派也成为弱势。

中曾根康弘前首相是自民党内修宪派的代表性人物,但是,他在一九八二年就任首相后就表明,他个人虽是修宪论者,但是他领导的内阁无意将修宪列入政治议题,这项表态使得修宪论者对宪法第九条时有议论,但就修宪问题一直保持低调至一九九O年代后半期。

修宪论气势是在国际环境的变化下重新抬头。美国在遭受恐怖攻击后展开国际反恐行动,自卫队派兵海外战区展开后方支援行动,现行宪法第九条的“不拥有战力”问题的修正主张不再被视为禁忌,自民党内的修宪派开始发声,国会内的朝野修宪势力也扩大,形成了有利于修宪的动向。

最近在众院选举赢得大胜的自民党有意在赢取执政联盟友党公明党和最大在野党民主党的支持,于明年一月召开的通常国会提出国民投票法案审议通过,接着修改国会法设立“宪法常任委员会”讨论修宪草案。但是公明党由于最主要支持势力是主张和平路线的创价学会,并不赞成自民党过急的修宪动向,两党尚有待达成共识。

最大在野党民主党虽在新党魁前原诚司的体制下也对修宪问题表示积极态度,但是党内旧社民党系的国会议员则持慎重态度,至于另外两个主要在野党,共产党和社民党,则是表明反对修宪。进入二十一世纪,日本的修宪动向已渐取得势头,今后的发展备受国内外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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