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杀警察黑老大主犯判死 万人签名难换“免死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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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0日讯】轰动一时的枪杀广东肇庆四会市警察黑老大的主犯梁金国,曾一度被部分四会市民视为英雄侠士,并得到万名民众签名支持,但肇庆市中级法院认为“万人签名”不能作为“为民除害”的证据,而成为其获轻判的理由。法院一审判处梁金国死刑,两名同犯分别判囚十二年及三年。有网民批评判决不公平,要求法院“刀下留人”。

据新快报报道,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8月,为逃避身为警察的“黑老大”龙杰锋手下的追杀,梁金国纠合梁建文、谭凯信密谋杀害龙杰锋。今年2月24日晚,梁金国从谭凯信处获悉龙杰锋的行踪后,带着“雷鸣登”猎枪,由梁建文驾驶摩托车,追上龙驾驶的黑色凌志车,梁金国向驾驶室连开3枪,致龙杰锋头部中弹死亡。

日前肇庆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辩方律师向法庭出示万人签名,作为特殊证据,认为梁金国三人枪杀“龙兴社”头目龙杰锋,客观上是“为民除害”,应从轻发落。

但法庭审理认为,梁金国枪杀龙杰锋并非为保护民众利益或路见不平的义愤,而是两股黑恶势力的非法利益冲突结果,当地民众对龙兴社的怨恨,与梁枪杀龙没有任何因果关系,故不构成从轻法落的理据。

据报道,被枪杀的龙杰锋生前在四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任职,1999年起秘密组织黑帮“龙兴社”,招揽帮众,在四会市开设赌场、收取保护费、聚众斗殴、强占收取河沙开发权,还称霸鱼市、在学校结团组社等,五年间最少导致五人死亡,多人受伤,在当地民愤极大。

来自广宁的鱼贩吴老板被龙杰锋一伙敲诈了2万多元的保护费。“去年5月,我们去广宁贩鱼的4 个个体户都接到了‘龙兴社’的威胁电话,让我们每月向他们指定的账户打3000-4500元。” 他说,如果不交钱,“轻的半路上砸你的车,重的就教训你一顿,一帮马仔在水产市场找你茬,你能怎么样?报警、上访,我们都试过,可没用。”

当地百姓得知龙杰锋被杀,即时放鞭炮欢庆。住在大沙镇的吴伯说:“那一夜鞭炮声持续了一个多小时,还有人放烟花庆祝,大沙镇热闹得不得了,街上的烟花、鞭炮全卖光了,去晚了的人都买不到。”
据悉,当地过万名民众联名签署请愿书,声称三名被告是“为民除害”,要求法院轻判。

法院一审裁定梁金国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死刑,另外两名被告分别判囚十二年及三年。梁金国当庭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肇庆法院的裁决在网民中引起了很大反响,绝大部分网民质疑当局未能将龙兴社一举歼灭、将龙杰锋绳之于法,逼得民间要用“黑社会的方法”作了断,实有问题。可是,当局却在民众清除大害后才祭出法律、追究杀人的责任,也是一大问题。网民强烈要求法院将梁改判为无罪,或改判死缓。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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