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三家恶警电击妇女乳房致溃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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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8日讯】根据明慧网10月17日消息,以下两幅照片是:王云洁在马三家教养院遭捆绑吊铐及电击迫害,一段时间后身体局部溃烂。(儿童和心理承受力弱的读者请略过): 图片一 || 图片二

2002年5月14日,法轮功学员王云洁在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向其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被大连泡崖子派出所警察绑架至看守所,并在没有任何通知、更没有得到王云洁签字的情况下,于6月4日将其绑架到马三家教养院。到教养院后,分局的警察才叫王云洁签字,并告知被非法劳教2年,王云洁拒签。

从6月5日到11月中旬长达5个多月的时间里,王云洁先是被放在晾衣场上爆晒了20天,接着被关在阴暗潮湿的厕所里一个多月,从早上4:30到晚上12:00多,罚站、罚蹲,只有吃饭时才可以坐地上一会儿,吃饭就在厕所里吃,警察们随时都来大小便。然后又被关到水房、三角仓库、地下室共将近4个月,迫害的方式就像在厕所里一样,而且体罚的程度越来越重。

半年后,由于王云洁仍然坚持信仰不变,又被分到了一大队二分队。早上5:30分起床后,由2名看管者挟持到水房、厕所,强制背教养院的各种规定,如果不背就加期迫害,或从寝室拖出去迫害,迫害的方式是长时间的吊铐、罚站、罚蹲。除此之外,还被强迫参加体力劳动,植树、挖树坑、扒包米,每天要工作10多个小时,这样的劳动将近月余。

2002年12月3日,辽宁省公安厅来了一批“转化团”,又开始了近一个月的残酷迫害。“转化团”是各地教养院抽调的最邪恶的警察,领头的是省公安厅的副厅长。这个“转化团”从一大队到三大队共选了50名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统一关押在综合楼强行迫害,王云洁就是其中一个。

刚开始,把王云洁关在一个单独的房间,由两个帮凶看管。晚上,不准睡觉,逼迫王云洁站在墙角。第二天将王云洁双手反铐在椅子上,到晚上又用摩托车头盔扣在头上,同时恶警准备了一把筷子,一盆凉水,如果打盹就一盆凉水泼上去,然后再用筷子使劲的打头盔。

一次两个恶警手持电棍叫嚣:“看谁厉害”,扒开王云洁的衣服,用两根电棍电击她的乳房,持续半个小时,之后又继续罚站一夜。第二天早晨,恶警郭铁英和几名帮凶把床单撕成布条,强行把王云洁双腿双盘上,用布条把王的手、腿、全都绑上,并将头和双腿紧紧的连在一起,成为一个球状,而且又用手铐将双手从身后吊铐起来,这样她在极度痛苦的情况下,被捆绑吊铐了7个小时,松开后,她既不能直立行走,也不能正常的坐着。

长期的折磨使王云洁的身体非常虚弱,可是回到分队后还被强迫劳动,做纸花等工艺品,都是出口到国外的。过了四个月,她又被调到一大队二分队。两个月后,马三家恶警发现,王云洁的身体已经难以支撑了,它们怕出事承担责任,于是强迫王云洁去检查身体。回来后第二天,匆匆要家人来接,并和她姐姐要2000元钱。她姐姐说:“人都要死了,我都不想要,还叫我掏钱?”

就这样王云洁回到了家中。后来才知道,马三家以为她只能活两个月了(因检查结果不给看)。回来后,马三家曾打电话来打探王云洁是否还活着。

新闻背景
追查国际报告: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事实
(1999.7.20-2003.6.2)

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概述

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子镇镇北街,邮编:110145,电话:024-89210135。院长孙凤武,张超英,女二所所长苏境。自1999年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紧紧追随参与迫害。

在1999 年10月末成立了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女二所,专门负责关押和迫害法轮功女学员。拒绝洗脑的法轮功女学员大部分都与普通劳教人员一同被关押在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六大队男监舍旁边的女一所,从事着超强的体力劳动,不允许与外界有任何接触。而接受了洗脑的人集中在女二所,对外开放,欺骗国内外媒体和民众。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长期用奴役般的苦工折磨法轮功学员。女一所对不放弃“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强制劳动时间至少定为18至20个小时,有的甚至连续强制劳动长达 36个小时,专做假冒Adidas的运动服。女二所长期从事手工劳动,平均每天劳动时间为14个小时,生产制作用于复活节的工艺品(其原材料全部带有毒性)和其他工艺品,包括绢花、羽毛圣诞树、塑胶花环等,由大连港发往世界各地、主要是欧洲国家(狱警之所以强迫法轮功学员超强度劳动的原因之一是产品收入与狱警个人奖金挂钩)。到2003年3月止,被非法关押在女二所法轮功学员共有1350多人。

2000年10月,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强行将 18名女法轮功学员剥光衣服投入男罪犯牢房的恶性事件在国际曝光后,加上马三家教养院男六队发生了多起打伤打残男法轮功学员的案例,为逃脱世人谴责,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邀请国外记者来马三家采访时,为了造成马三家没有男劳教犯人的假像,马三家教养院干脆将男六队解散了,大部分人被转移到张士教养院或学员户口所在地的教养院(见案例13);

2001年4月,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女一所的全体法轮功学员起诉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和江泽民。狱警们把起诉书全都撕毁,还以送进沈阳大北监狱为威胁,恐吓说再起诉江泽民就打死他们,强制阻止、剥夺法轮功学员申诉、控告的权利。对不肯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马三家教养院诬陷他们得了精神病,强行注射和灌食破坏神经系统的药物(见案例3,4),强制看荒唐的谎话连篇的洗脑录影、听录音、读材料、诱骗和逼迫去亵渎、诽谤、诬陷法轮功创始人和玷污自己的灵魂。更恶毒的甚至把法轮功创始人的像摆放在地上,强迫法轮功学员坐在上面以致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逼成精神病。除了精神上的摧残外,还进行肉体上的折磨:逼迫法轮功学员坐在便池上,关小号(禁闭室),长时间罚蹲,双手铐上悬空吊起,不准睡觉,“喷气式”、“骑摩托车”钢针扎(钢针两寸长),往身上泼冷水后用数根电棍同时电、电棍插嘴里电,把学员的腿强行盘上用绳子绑起来长时间不放, 折磨致法轮功学员昏死过去;把法轮功学员的后背打烂致生蛆,把法轮功学员头颅骨撞裂, 眼睛打瞎(见案例15) 。狱警扬言 “不转化就把你整死在马三家”。狱警们为掩饰其犯罪行为,采取单独、隔离的方法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在马三家劳动教养院所有一切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都在掩人耳目的、黑暗的角落里进行着。残酷的迫害致使至少三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1,2,3) ,多名法轮功学员精神失常(见案例8,9,10,12) 。多名法轮功学员致残(见案例7,13,27),至少两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成了植物人(见案例7,8)。对以绝食等方式争取申诉权和抵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教养院采取强行每天频繁地迫害性灌食、输液等方式摧残。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对被强制洗脑后解教的人员要求每月写一次“思想汇报”,寄回马三家。超过两月不写者,由当地派出所或公安部门再次送回马三家劳动教养院继续洗脑,以达到对其实行精神控制的目的。马三家劳动教养院“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经验,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至今,该院已先后接待多批外省(市)组团来院考察,多次在全国性会议上介绍经验,并被中共中央组织部等中央国家7部、委、办授予全国同“法轮功”X教组织斗争先进集体称号;被国家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女二所所长苏境因为迫害法轮功得力而被司法部奖励5万元,还被评为所谓“一级英雄”。副所长邵丽获奖3万元,大队长王乃民和各分队长紧随效仿,逼迫法轮功学员给她们写表扬信、送锦旗、送牌匾。企图以虚假的表扬信和锦旗蒙蔽前来参观的人,以为马三家教养院真是“春风般温暖” 。马三家教养院全体狱警被江氏集团评为“集体二级英模”, 每个队长都分别发了奖金,按折磨人轻重,“转化”率高、低分钱。

文中所引案例和全文见:追查国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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