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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县府产业工会 控告曹爱兰违反工会法

【大纪元1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卞金峰台北县市七日电)台北县府产业工会代表今天前往板桥地检署,按铃控告北县劳工局长曹爱兰违反工会法。县府劳工局副局长许秀能回应指出,吴金容为临时雇工,因连续三年考列乙等,才会依规定不续聘雇,并非解雇;此外,另有其他任工会干部的员工考绩都为甲等,足以证明劳工局并无打压情事。

北县府产业工会表示,工会成立以来,积极致力于保护基层员工的权益,但近年来,工会协助处理劳资争议的事件时,屡遭劳工局长曹爱兰的阻挡外,甚至工会发起参与“公务机关受雇之劳工,应一体适用劳基法”等行动时,更遭曹爱兰的发文打压。

工会指出,如今,曹爱兰于去年十二月三十日,以无预警的方式,表示自今年元月一日起终止劳雇关系,解雇已经在北县府服务二十二年的工会常务理事吴金容劳工局职务;此外,也拒绝受领及依法办理工会申请的劳资争议调解案,以及多次驳回工会干部会务假申请。

为此,北县府产业工会除强烈谴责北县府,涉嫌打压工会及基层员工的工作权,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共同声援,俾利协助伸张及确保工会、基层员工的权益、自主、尊严;为此,他们今天向板桥地检署按铃,控告曹爱兰公然违反工会法规定。

许秀能说,吴金容是劳工局临时的雇工,她与本府是一年一雇的雇佣关系,加上每年度都会对所属的约聘雇及临时人员,进行工作品质、服务态度、品德操守与差勤管理等四大项的考核,以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经劳工局考绩委员会决议,九十四年度计有四位同仁不续雇,包括二位一年考列丙等不续雇、一位因工作计划结束不续雇,以及吴金容因连续三年考列乙等而不续雇。

她强调,吴金容因符合“连续三年考列乙等者,不续聘雇”的北县府及所属机关学校约聘雇及临时人员服务评量要点,所以于九十四年元月起不予续雇,而非解雇;此外,劳工局雇工杨锦源、工友赖光杰也担任工会的常务理事与理事多年,考绩皆为甲等,足以证明劳工局并无打压工会干部的情事。

至于,有关要求回复工作权的劳资争议调解申请乙案,许秀能表示,依劳委会的函示,劳工行政主管机关不宜以其作为劳资争议处理的标的,故不符合劳资争议调解之规定。

另外,吴金容称她因担任工会干部,而遭打压不给会务假、解雇乙节,许秀能则说,吴金容担任工会干部期间,劳工局共准予其十天公假的会务假,同时也强调吴金容因连续三年考绩乙等,依规定不予续雇,完全与其担任工会干部的职务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