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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华裔高中生:中美现行宪法历史及异同

【大纪元1月3日讯】中国五千年文化。底蕴深厚,历史悠久,曾有汉唐风古 ,唐风宋韵,文化瑰宝不胜枚举,曾有唐宋之时的文学昌盛,兴国安邦。亦有明清之时的阔土辽原,兵强马壮。是个不折不扣的历史文明古国,大国,强国。现今却走上了历史的下坡路。而美国建国至今不过200余年。而今国力强大,经济繁荣,社会安定,自由祥和,政治稳定,国家民主而不失理性,处事强硬而不失正义,成为苏联解体至今的超级强国,成为世界各国争先恐后学习效仿之典范。这和宪法不能说无任何关系。反之,正是在此条件保障下,各国才有正常的运作。但如果把国家看作靠齿轮运作的机器。中国的高速运转了几十年的蒸汽机却也没有能使中国有着像日本,台湾一样的高速发展,为什么?

  因为中国的宪法,中国的宪政只是符合蒸汽机的皮条!

  而他国的宪政是在不断进步的。面对美国的电动机器,信息机器,我们的皮条是不适时的。

 宪法起源

  宪法(或说法典,因为严谨的“宪法”只有到了资本主义文明时期才出现)的起源来看,最早的一部较完整的法典是罕默拉比法典。虽然不民主,但却也规定了权利与义务。虽然不完善,却也有了大致的维护社会的法律体系。但那毕竟是奴隶社会的维护统治和予以罪恶合法性的工具。

     追溯到清朝,一个中国人为之骄傲与自豪的时代,当西方先进国家爆发了工业革命,资本主义制度也随之日趋完善之时,传统的大清依旧在受封建君主制执拗的权力玩弄之下。的确,当时大清工业文明相对较之落后。但同样应当看到的是,清王朝也在主动或被迫的亦步亦趋的向民主的资本主义世界靠拢。从宪法上看,就能很好地证明这一点.1908年的《钦定宪法大纲》 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的首部宪法,也是亚洲历史上的首部宪法。可谓之中国宪法起源甚至是亚洲的宪法起源。至于当时的日本,宪政上还是远远的落后于清王朝。这部宪法也为以后的亚洲任何一部新宪,提供了参考,奠定了雏形。它和中共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与影响。

     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建立在君主立宪制为基础的宪政,是极不完善的。例如大纲第三条: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施行 。

  又如:设官制禄及黜陟百司之权。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预。

  再如:统率陆海军及编定军制之权。君上调遣全国军队,制定常备兵额,得以全权执行。凡一切军事,皆非议院所得干预。

      《钦定宪法大纲》共有君上大权14条,公民权利义务9条,这样一来,君权大于民权,民权依然不能得以保证.正是因为这里有了一个高于宪法的特殊阶层的存在,这样一个两权分立的社会实际上得不到制约和平衡。即使议院有一点可怜的权利,实际上还要哈腰依附于皇族权利。

  但同时,封建君主确实也做出了较大让步,有了一定的被归入大纲的民主权利:

  比如附臣民权利义务中

  第二条: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

  第三条: 臣民非按照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

  第六条:臣民之财产及居住,无故不加侵扰

     其中第三条与第六条,甚至是近100年后的今日中共都保证不了的。当然权力不是白来的,就连这些少得可怜的权利也是在1840 年后,受到北洋水师战败,八国联军侵略,火烧圆明园,逃离紫禁城,封建政权大大削弱,民族危机日益加重,而且维新变法的失败,改革在挑战中被塞进了废纸篓。此等事实之下,迫于内外压力而制订出来得。

     而今中国宪法的实行部分(由于中国宪法的书面规定和实际执行间有很大差距,故在此称之为实行部分)和大清早年制定《钦定宪法大纲》如出一辙,像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根本得不到确实保证。,百姓没有完整的财产权,无法成为独立人中共本身就是享有君上大权的统治阶层,特别是在中国百姓缺乏完全的财产权之情况下,实行宪法只是在维护自身统治之余洒给民众的一些糖果而已,让大家满足于中共的慷慨之中。

  在此同时期,美国已有了较完善的政治体系和宪法规定。美国的宪法起源部分来自英联邦的宪政制度(那时英联邦没有一部书面的宪法)。由于美国是移民新生国家的原因,并没有像中国宪政一样冗长的历史,有的话也只是他国的文化底蕴。但是美国有着特殊的本土资源,那就是殖民地制度。初期的美国人是在殖民地被以股份制的形势下成为了私人财产的情况下,成为了独立人,从经济上不全附庸于英帝国,继而自由,民主,私有化的概念深入每个人的心中。随之在英联邦的承认下,各个殖民地相继成为独立的可以自治的国家,即邦。

  1774年9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大陆会议,是合众国赖以孕育的直接母体。它由各殖民地民选议会选派的代表组成,其召开意味着以往互不相属的殖民地已经变成了联合殖民地,意味着立法机关的雏形已经形成。之后尚未建立新政府的10个殖民地先后建立新宪法,成立了美利坚合众国。

  美国的宪法起源可以说是对本土资源的肯定,自由民主的追求,和对既有宪政制度的认可。其基础是有大量拥有独立财产权的百姓,并且是承认了全民,或准确地说是决大多说人的意愿。其中与蕴含宪法建立的连续性和继承性。

  国家建立

  谈及宪法,必然要先建立一个国家。国家的建立便与宪法如何有着一定的裙带关系。谈及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建立,由于一党独裁,又少不了谈到共产党。1921年中国共产党宣布正式成立。共产主义是共产党的理想,也是他们的坚持,共产主义讲的是人民高度觉悟,极高的自我约束能力,人们和谐相处,实行按需分配。这样,从立党之初,共产党就把人放在了超人的地位来认识。前苏联暴君斯大林说过一句:共产党人都是有特殊材料制成的。那我们不是血肉之躯吗?或是说心灵天生就比不是共产党的人要更美好吗?如果你确是比其他人特殊的话,那么谁又知道你必定在将来会加入共产党?。显然是不合逻辑,但是社会主义中国就是在矛盾的理论中建立,成长的。

  从1921年共党建立,到建立陕甘宁政府(实际是分裂民国),到后来的被围剿,在之后的趁抗日之时发展壮大,任何一个时期都充斥着谎言和暴力革命。中国共产党初期本身就是一个依附于苏联共产国际的一根支线.毛泽东讲: 枪杆子里出政权。从中至少看到两点,主语是枪杆子,为他的扩大私人武装找到了真理。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民主国家的政党都是没有军队的,只有国家才有,政府才有。而共产党却冒天下之大不韪而为之。滑天下之大稽,受舆论之指责,竟也依仗党的“军队”“成功”的窃取了政权.。更甚者,他讲的是枪杆子里“出”政权,而非还人民政权。如此无异于以往历朝历代的叛变。

   如此说来,新中国的建立,首先是共产党的叛国!!!!!!!!  我们都知道如果是一个流氓有它的职业准则,那一定是与正义不符的,一定是违背正义的,一定是利为他所某的,否则流氓早就自首或是洗手不干,退而隐之了。国家也是一样,一个流氓政府,一个流氓政权,制定法律又不允许人民参与,制定出来的怎么会符合人民和国家发展?

  抗日时期,是民族的紧要关头,中共却实行:一分抗日,二分应付,七分发展。全国人民抗击侵略之情空前高涨之时,这样的一个政党不顾国家的安危,人民生活的稳定。到了革命党转入执政党的今日,又怎样会挥笔在宪法写下保障民权呢?

  在中共建党之初,讲的就是消灭资产阶级,是代表工人阶级的无产阶级先锋队,事实上他们也是这样做的。基本理论已然如此,不代表所有人或是说不代表绝大多数人,这样的党怎能民主,保障人权?更可怕的,而今共产党竟然改口,宣称其代表工人,有代表所有人民 ,首先是自身颠覆了共产党的出家信仰。这样出尔反尔,连“出身”也能改,还让我们怎么相信他要为人民谋福利,引领人民走向繁荣富强?而没有自由,民主,公正的法律体制,怎么能代表全体人民?

  由此,宪法中的一切权力在施行起来后,并不能够得以有力贯彻,这就不难理解了。

  1776,是美国建国的年份,美国的宪法是在17世纪上就有了一定的思想基础的。从1620年9月,102名清教徒乘“五月花号船”向北美进发,两个月后抵达科德角,建立了普利茅斯殖民地。签订《五月花公约》,到独立宣言,再到邦联和永久联合条例》,最后是《联合国宪法》,充分反映了殖民地人民政治观念的形成与发展过程,这就是通过分权制衡实现有限政府、通过有限政府最大限度的保障个人的权利与自由。美国的建立之初,人民脑中充斥着自由却也清醒地认识到需要权利的制衡与协商。从州权、公民权、“多数人的专制”、“过分的民主”、“暴民”,到奴隶身上的投资、土地投机者的利益、航运业集团利益,几乎在所有相关问题上都存在着冲突。但事实显示需要一个有限政府受到其他独立机构的制衡。人们有了讨论的氛围,这样人民共同参与才能反映共同的政治意愿。不像共产党脑中认为的老子打的江山,凭什么让你来坐,让你来管? 卧榻之侧,又岂容他人酣睡。

  民主讨论,理性认识的结果已在美国历史中加以证明。在此仅举一例。

  美国民众对他们所委托和授权的联邦政府明确权力和功能的限制,是一份限权令。这十条修正案是这样的简洁,每条通常就是一句话。第一条就是,“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机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权利。

  民主的政治正是这样,并非只靠共产党似的暴力洗劫一切,夺取政权。美国人民推翻殖民统治后要建立民主的环境。要有权利的分摊,美国将3权分立。中国的政权却是一元化。腐败,独裁,是历史告诉我们的一元化的必然恶果。中国宪法规定人大,政协无异于中国的8个花瓶民主政党。摆都摆臭了。

  宪政观念

  1921年起,中共的建党,建国目的诸多,表面上是解放深受封建压迫和资本主义治国毒害的工人农民的阶级政党 。要解放在独裁民国政府统治和剥削的民众,建立社会主义理想国家,但是今天我们不再那么注重什么按劳分配,没有剥削,甚至丝毫看不到理想社会的影子,为什么?

  因为在中共读取政权之前是另有目的,所谓建立社会主义理想社会也不过是一些马列主义者用来抢政权的幌子,只是一些拿来主义者这从苏联借鉴来的或是照搬过来的出师的由头 。否则便使出师无名,便也真成了窃国大盗 。至于社会主义真能救中国?社会主义真是在实践下行的通的社会组织形态?说不准中共初期也没顾及这么多,反正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嘛。至于什么社会主义的实用性和一些具体实行的办法,那都是后话。没有政权的政党又能有所作为?在新中国建立前的分分秒秒,都见证着中共内心深处的这句话。由此中国的宪法当中便存在着一

  些流氓气的条目。或许是遗传的因素吧。 

看看中共的这个纲领,那个纲领,哪一个不是用于政党的自身发展?而所谓的远大的社会主义红色中国理论是全部来自于俄国的共产党。从另一角度来看,中共不过是苏共洒下的一粒种子。无论生长,开花,结果都是苏联的收获。因而中共的发展是不需自身理论只以暴力革命为目标的变革党,或是政变党。井冈山会师是毛泽东讲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不正是该党的目标和动力吗?

  我们来比较一下中美宪法。从宪法已开始的序言就可以看出宪政观念的 。中国的宪法序言有着大大小小的13段介绍。1千余字,从第一句话就能看出中共为己合法性奠定了法律基础。

  根据新华网北京2004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首句: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简单九个字,阐明了中共夺权的合法性。中共不否认自己是个革命党。而历代封建王朝也少有革命,像李自成政变,到还是勉强说的过去,但像是元朝时是由于外族侵略而建。这也是革命传统?清朝是满人侵略并击败明朝统治,也叫革命传统?显而易见,中国的革命不足以称之为传统。这明明是为自己的执政之路,统治之路所铺下的席垫。

     在其余千余字中,充斥着党的正确领导,坚持社会主义的正确性。此般例子是俯拾即是。例如: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

  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里不仅把中共的合法地位加以巩固,还摆出中国的革命说成是与世界人民的支持十分不开的,明明是苏联一家的帮助,(中共本来就是在苏联扶植起来的,苏联想扩张,又怎能不帮呢?)但中共却将无耻谰言幻化为世界共识。难怪是土匪建的政权,就连面对全国世界,竟也失了礼教。

  当我们看到美国宪法时,就会惊讶,尤其是看到前面的序言。

   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Order to form a more perfect Union, establish Justice, insure domestic Tranquility, provide for the common defence, promote the general Welfare, and secure the Blessings of Liberty to ourselves and our Posterity, do ordain and establish this constitution for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仅此而已,不过短短50 余字,哪里像中国序言宪法的长篇累牍。翻译成中文如下:

  “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

  译成中文亦不过近百字。没有见到什么独立战争的光荣,伟大,正确。而其核心是在于 form a more perfect Union (树立一个强大的国家),但同时必须保障每一个人的权益,给人民带来幸福。实际上是在政府人民间建立的一纸合同。要约束有限政府,赋予民主自由。

  这是中国共产党政府所不存有的观念。真正的民主共和国谁又把政党的合法性写进史册的?正是其内心的虚弱,才使得其不得不通过宪法来树立自己的正统性。

  在简略比较一下两个宪法的具体内容;美国宪法用了极大的篇章来限制政府,国会的权利,并在众议院,参议院,政府间建立互相约束的网络。并详尽的讲述了选举,司法的事宜。

  中国的宪法不可谓说是规定得不多,不细。反之,美国宪法中没有规定公民权利义务的一章。中国在第二章讲到了,美国及世界绝大多数的国家中没有提到的国歌,国旗,国徽,首都。 中国的宪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越多并不意味着越完善,越全面,相反,这种详细正是为了中共独裁树立法律合法地位。中国宪法中最缺乏的是对政府的约束思想和民主自由的思想,这才是中美两国宪法最大的差异。

  美国宪法中详尽的约束政府权力的项目是在中国的文本中寻觅不道的,尽管是中国大地上几千年历史的探索,也丝毫动摇不了那么一个小本本。尽管如今他也伪装上了民主的红色外衣。但是剥下外衣后,残留的却是100年前的宪政原始思想。

  让我们看看中共旗帜鲜明地宣传的马克思理论吧。我们也就不难找出中国如今为何缺少民主了。马克思说:“宪法就是写着人民权利的一张纸”。这只是张纸,而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和法律制度。如此玩弄宪法的理论竟被深深的埋在了中国的土壤之中,如今想必是,想把他拔出来,也是力不从心了。

  地理位置

  地理位置也造成中国宪政成为今日之模式的一个因素,但是他在宪法下的细则法律中的体现远大于在宪法本身的体现,不过却也是个不应忽略的因素。

  数千年来,中国久居内陆,即使中国历朝历代时而疆界收缩,时而领土扩张。小则如南宋之半壁江山,大则如元朝疆土扩至西欧。但始终都是在亚欧大陆间徘徊,到了清朝又实行禁海制,再次把人民禁锢在世代居住的中国大陆上。但是正由于中国历代都是领土辽阔,地大物博,资源丰富,又守有延绵的领海域。如此天赐物泽,人们又哪里舍得离开,故而思想受到约束,总是以固有的心态自视为东方巨人,是受万国晋拜的.但这是中国自身所意识不到的.以为世代永久的抱着孔圣之书,作文八股,便是强国之路。然而没有阳光的中国是黑暗且阴森,空气污浊的。

   直至清朝梁启超《少年中国说》一文, 才令极少数国人意识到要开放,老大中国已经不是老大.   日本人之称我中国也, 一则曰老大帝国,再则曰老大帝国。是语也,盖袭译欧西人 之言也。呜呼!我中国其果老大矣乎?梁启超曰:恶,是何言!是何言!吾心目中有一少年中国在。

  这是该文首段。说明思想封闭的中国,将不是或已不是当初的老大帝国了。地理上的优势竟是这文明大国没落的始作俑者。可悲,可叹。

  反过来看美国,美国毫无疑问是个移民国家,大多数人是当时英国来的殖民地里的奴隶。(大多是非洲人,和少数英国人),英国是岛国,领土面积较中国而言,是小得可怜。因此资源,人口和中国是没有可比性的,然而发展是要依靠劳动力和资源技术的。因此才有了当初英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 等国的海上争抢殖民的。如此开疆扩土,必将接触众多的新鲜事物,包括文化,习俗。无论是先进,落后,这样地融合又怎能不使国家成长?那时只是16 世纪。

  当然我们不得不承认郑和下西洋是从1405年起,早于其他国家,但是自那次7下西洋之后又是否有过大规模的向海洋进军。答案是没有。尽管郑和有过辉煌的功绩,但是只是极短的数年。之后的元朝不久便关闭了帝国的大门,过起了与世隔绝的“独自”兴盛的大明王朝。一个婴儿为什么总是要被扼杀在胚胎里?

  美国是三面靠海的国家。一向是继承了英国的海运发达,与国际各国都保持贸易往来。学习到了不少外国先进经验。我们不得不承认美国当时本土在地大物博的同时有着不少的沙漠地形。像是California,一片大漠竟成了如今经济最繁荣的一州。不像中国守着所谓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和良好的东部平原。却被一条无形的项链牢牢拴在了中国大地。反之,美国在沙漠中造城市,建绿洲。在恶劣的的环境下写下了经典的自然造化的诗篇。又怎么不是自称勤劳勇敢的中国人为之羞愧的镜子。

  美国(或是说美洲大陆)最初的原始土着居民的比例是极少的,外来文明进入之前是没有什么快速发展。但正是这样新鲜的沃土。吸引着各地的经济文化。大量的移民给美国不停的输送着新鲜血液,供给着清新自然的空气,世界各国的文化,兴盛的诀窍都赋予了美国的强大的生命力。

  正由于地理,历史文化等因素所导致的思想差异使得中国与美国的宪政法律便分为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中国的欧陆法系是在宪法的规定下实行具体的细则。因此宪法便要尽量的详细,因为每一条宪法规定都将是下面子法律的原始根据。而美国的建立之初,乃至今日受到西方国家的地理,思想的影响。成为了开放思想,不曾有过禁海的国家。在打开窗子的同时也不忌讳蚊虫的到来。因而形成了如同英国法律体系.(同样有着海洋法系的国家大多是注重海上贸易和国际经商的国家。)

  当然在当今环境的实践下,海洋法系是稍占优势的:在法庭审判的时候要尊重先例,每个法庭最终判决的案子都将可能成为其他地方法庭辩论的依据或是法官陪审团裁决的“法律”。之所以在这里讲它具有欧陆法系不具有的优越性是因为当今世界一切事情发生很快,更新更快。一个个文本状的法律有着时期的局限性,而立法院一类的政府部门又跟不上快节奏的变化。因此向中国的许多案例用的是几十年前的法律条文。或许已被时间淘汰,但却仍赋予法律效力,这样便会有不合时宜的审判出炉,把小偷当英雄,把英雄当土匪的闹剧都不是不会发生的。  但或许在未来当欧陆法系中(尤其是中国的)的细则条文到了致精致细致多的程度,会比海洋法系更系统,更规范。但那毕竟是在可能的情况下,符合的是未来趋势。 至于当今的形势下嘛,自然要找到最符合当今的文明程度和环境的法系。

  本土资源

  在此谈到的是现行宪法的比较,对中国当前宪法来说便存在着两个本土资源,一个是历史上的本土资源,那要追溯到1908年的历史背景,但那只是次要部分,当前的最重要的本土资源便是—–社会主义向资本主义转型时期。

  由于中国走了一条特殊的道路,是社会主义道路,而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其根本便要是坚持工人农民当家作主,实行绝对的公有制。因此才有什么打土豪,分田地的历史迫害。1956年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都毫无疑问的讲明要存有并发展绝对的公有制。中国大陆“解放”以来,便有五四宪法、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八二 宪法等,再加上17年间3次修宪,都是在为政治斗争铺路,只有在78年改革开放之后给予了私有经济部分空间,直至近日的最新宪法规定如下:

  第六条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而在最初的中国宪法这是不存在,也是不能存在私有制的,而今中国法律还规定私有经济之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明明是社会主义的渐进私有化。只不过现在仍是公有制占主导地位。而美国的国有部分却是微乎其微。

  由于当前的本土资源:中国的宪法可参考的便有很多,不似中共建国之初主要参考是依据于俄国的宪法。而中国各个阶段的宪法,和宪政思想也只是作为辅助参考。中国由于是社会主义国家,又确定了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地位。因而抛弃了原本已是较健全的民国时的宪法:像一九一二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就规定了人民的绝对言论自由。

  当时蒋介石时代存在于半封建,半殖民地时代。而且也没有建成资本主义国家,只是在资本主义的萌芽阶段,两者间过渡。这也便是当时历史上的本土资源。

  蒋介石原本的宪法渐进过程是要先实行军政,原因是日本帝国侵略,加之各地军阀分据。国家的行政权力在地方得不到很好地执行。第二步是训政时期,告诉国民今后要实行法治民国,一切在宪法的约束下实行。但是这时国共战争爆发,国民党政府先退守南方,再退到台湾,失去了政府在大陆的统治地位。所以尔后的第三步—宪政,在中国大陆便成了历史的泡影。  中共上台执政之后,360度大转弯,丢弃民国宪法思想,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而且是只能坚持这两个思想,实际上是将封建专制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搬进了现代社会,怎么能叫这会主义的思想进步?这样的思想会达到按需分配的理想社会?或许是“宏伟”目标吧!

  再来看看中共对最近一次16大修宪的自身评价吧。

  钱明星说: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明确要求“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2002年12月23日,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草案,第一次明确规定了私人所有权,这具有前所未有的突破意义,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大进步。应当看到,保护私人财产,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不妨查查我们祖宗的法典,宪法。近100年前我们便已有保障人民私有财产的条文: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颁发的《钦定宪法大纲》中规定:“臣民之财产及居住,无故不加侵扰”,这里包括的是保护私有财产的意思。

  孙中山创建中华民国之后,在民国元年(1912年)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

  中华民国十二年(1923年)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之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但公益上必要之处分,依法律之所定。”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民国二十五年)第十六条:人民之财产 非依法律不得查封或没收。

  中共对最近一次16大修宪真的是进步吗?不过是对以往五十年中共倒退的一点否定,是历史的回归。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共政府不重视历史上的本土资源,一意孤行,摒弃五权分立,摒弃相互监督。不惜以历史的倒退为代价,赋以中国宪法以封建君主专制的实质,为社会主义的理想而疏忽对人民权利和自由的保障,缺乏对置身政府的约束和管理。当然,现今的政府一直在强调,我们要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管理。但是数千年封建时代历史还不足以证明这是行不通的吗?不是。但是为什么中共还要强调自我呢?答案不揭自晓。

  让我们把视线转移到与太平洋相隔的美国。

  殖民地既存制度是美国宪法的制度基础,对美国宪法典的形成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是美国宪政制度最重要的本土资源。

  当时在北美东海岸存有13块英属殖民地。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公司殖民地,由董事会管理;二是业主殖民地,属于英王分土,业主有权再分封;三是自治殖民地,管理方式由殖民地移民自行决定。

  在美国的建立时,人们承认并继承了以往的本土资源,因而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化,这与当年中国正相反。( 如当时通过股份制 ,使所有成年男子都拥有公司股权 )

     随之,各地相继制定自己法律,成立为邦化.之后才有的邦联,乃至今日的联邦. 中共在窃取政权之后,在中国宪政思想尚未成熟之时,没能坚持依法执政,将中途断掉的资本主义宪政系统转而嫁接到社会主义独裁集权的理论上。严重扭曲了中国宪政的道路,荒置了宪政进程,而全面公有化不仅仅剥夺了人民的财产权,更割断了中国五千年历史的私有制,给当今中国的全面发展宪政布满一片片荆棘,树立起一座座高山。这在与美国的比较和自我审视中不难看出来的。

  结语

  或许我们对中共一党独大主导下的宪法修改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胡锦涛语)不抱大的希望。宪法之纲不狠抓,政治之目终难张,所谓法治、德治,只能是疲而无力、萎而不举的假冒伪劣货色。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国家社会行为的基本限制和保障。不是某一个党巩固统治的政治工具。从宪法的历史背景上来看,中共没有继承过去,中国的宪法思想却又没有经历一个完全的变革的过程。在加之,中国的封闭,这样的一系列因素导致了中国的宪法不全面,不完善。但是世界的脚步是不会停下来等你的,宪法与民主自由是相互促进的,民主自由能使之完善,宪法的完善又能有力保障民主自由。

   鲁迅先生70年前写的那首著名的《无题》诗正是对华人此时心境的最好的写照────万家墨面没蒿莱,敢有歌吟动地哀。心事浩茫连广宇, 于无声处听惊雷 。  

某些声音似乎已在中国大地传播开来……

   (作者来稿,原稿是英文,作者自己翻译成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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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不代表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