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消费者和商业界抨击不完善隐私权法案

小企业是否应免于该法案约束意见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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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仲闻编译报道)澳洲消费者和商业界抨击不完善的隐私权法案,但在小企业是否应免于该法案约束的问题上产生分歧。

据澳新社1月11日消息,联邦隐私权专门委员会开始调查去年8月份宣布的隐私权法案并将在3月底提交一份调查报告。澳洲消费者协会表示隐私权法案比较薄弱和不完善,但承认联邦政府的隐私权立法是一个好的起点,它规定出收集和使用私人信息的原则。消费者协会在其呈交的报告中称:“我们关注的是已形成的(隐私权法案)是拼凑起来的,是澳洲经济体的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联邦政府和各省政府、特殊经济领域(例如健康卫生领域)、新兴技术领域通过各种渠道提供的建议,从而搅乱了(隐私权)立法的目标。”

消费者协会认为该立法的一个关键领域是小企业和直接市场策划企业。消费者协会称:“以商业策划为目的、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机构,不论商业策划的规模大小,都应该受该法案的约束。(如果)考虑免除对一些小企业的法律约束,具体操作时有困难。如果消费者投诉,消费者相对于小企业来说则缺乏隐私权。这就涉及到解决问题的基础是否超出(法案的)范围,而不是与消费者直接相关的事情。”在隐私权法案下,如果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将被用于商业策划,消费者应该被明确告知他们的个人信息将以什么目的被收集。消费者协会称:“这将与消费者的预期形成矛盾,消费者认为企业在收集自己的个人信息用于自己所不知的目的之前,应该征得自己的同意。”

澳洲工商会代表全澳洲35万家企业,它也批评这个不完善的隐私权法案。澳洲工商会称:“所有各级政府应该协调工作保证澳洲有唯一的、通用的隐私权法案。”但澳洲工商会表示应该保留小企业的豁免权,因为这将花费小企业2400澳元建立隐私保护条例,无论如何小企业面对顾客隐私权的风险很小。(隐私权)法案的其它方面应该是一个流程,这样可以降低中等企业和大企业的成本。澳洲工商会表示:“隐私权原则的实际内容及其界定的义务是繁重的,企业需要付出很高成本来处理和利用(消费者)信息。”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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