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劳工过劳该怎么认定?

人气: 20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2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丁匀婷╱专题报导)台湾人向来拼劲十足,“你过劳了吗?”也成为新近的俏皮问候语,但是社会普遍的过劳认知,与台湾政府认定的过劳有所差异,本文将探讨过劳劳工该如何了解自身权益。

台湾只认“工时”是否过长

国内职业疾病认定基准,目前并无“过劳”类目,而是以职业引起急性循环系统疾病为认定基准,所谓急性循环系统疾病,包括急性脑血管疾病,以及急性心脏疾病等两大类。

工作伤害受害人协会秘书长黄小陵表示,政府对“过劳”是以工时为主要认定标准,这类定义相当狭隘,若劳工本身的身心压力占主因,可能无法获得官方认定。

黄小陵指出,银行业、大众传播业、保险业等行业越来越多采无打卡的责任制,责任制代表劳工必须做完工作才完成责任,此类工作型态导致劳工除了办公室例行工作,返家后可能仍在费心钻研客户资料,但这些工作时间未被列入工时。

她表示,只要因工作过劳或身心压力致死,即应认定为过劳死,官方以工时过长认定过劳死的做法有待商榷。

此外,过劳不见得是心血管疾病,先前有名银行襄理长期处于业务压力,无法正常饮食而罹患肠胃癌;日前知名棒球教练徐生明在工作压力下衍生肾脏疾病,社会或许认定此为工作过劳,但依官方过劳认定标准,恐怕不符。

外包工派遣工职灾责任不明

她说,除了长工时以外,其他因素也可能造成过劳,尤其国内产业近年变化颇大,服务业人口趋多,企业风行并购潮,在政府企图大力发展派遣业下,政府公部门也兴起聘雇派遣工风潮,还为此想将人力派遣业“就地合法”,造成未来裁员外包、派遣及弹性工时劳工可能日增。

黄小陵说,目前从事派遣工作者多为遭公司裁员者,原本其每日工时多为8小时,成为外包工或派遣工后,外包或派遣公司时常因竞争因素压低其工资,使得派遣工薪资及工作环境等劳动条件随之降低,其雇用关系也相当不稳定,“今天派遣公司要你去哪里就得去,立即派你去支援谁,就得马上去支援谁”,何来协商空间,这类不稳定雇佣关系,将衍生派遣工作者的身心压力。

她还指出,假设劳工由甲派遣公司派遣至乙一般公司工作,当他在乙公司发生职灾,万一两边公司皆不认账,这名劳工该如何是好?

她说,虽然劳委会朝向要求派遣公司负起雇主责任,但派遣公司可能以无法认定劳工发生职灾为由,推托职灾责任,劳工权益届时又何在?

噪音室温都已列入日本标准

黄小陵表示,从日本过劳死趋增的现象显示,日本政府除了计算工时,也将环境、噪音、室内温度等因素列入过劳认定,再加上近年日本发生银行及金融产业合并风,产业变化下的身心过劳,也成为新近认定因素。

劳委会说不反对修正基准

她指出,从4月28日国际工殇日至今,劳委会把责任推给劳保局,劳委会直说劳保局就可完成认定,不需要再使用劳委会鉴定委员会,难道往后尽量不要将认定案件送进鉴定委员会,反正“送进去就是死路一条”,无法获得认定。

劳委会则表示,关于劳工过去申请急性循环系统疾病的劳工保险给付,发生过劳不被认定的问题,该会劳保局在今年6月召开“劳工保险给付有关职业病引起急性循环疾病诊断及过劳症之审定原则”会议,基于对劳工尽保护及照顾的立场,已将劳工因过度工作积劳成疾的慢性成因纳入考量,因此,自6月以来,相关争议案件大幅减少。

至于是否修改过劳认定标准?劳委会劳工安全卫生处长林进基指出,该会在民国91年订定“职业引起急性循环系统疾病”认定基准时,已召集专家及团体研商,若社会各界仍认为有修正必要,该会将持续搜集资料且审慎研议。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