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方都市报总编辑程益中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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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0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三十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导,广州东山区检察院近日以证据不足为由,对前南方都市报兼北京新京报总编辑程益中下达不起诉决定书。因涉嫌贪污罪名被关押五个多月的程益中于二十七日获释,目前人在广州。法律界人士认为,决定书可看成是检察院认定的无罪判决,等于宣告程益中无罪。

报导引述消息人士指出,程益中获释是因检方认为证据不足,故决定不予起诉。程益中二十七日已回家,身体状况良好,精神也不错。

消息人士说,程益中昨日参加了南方报业集团小型内部会议,今天和太太一起看望前南都总经理、副总编辑喻华峰的太太向丽,以表慰问。喻华峰因经济罪今年六月十五日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刑八年。目前南方报业集团员工大都得知程获释一事。

据指出,程益中被指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十万元人民币,今年三月十九日在四川参加广告客户联谊会期间,被广州市公安局警务人员带回广州刑事拘留,四月一日被逮捕。但有报导说,他所得十万元为南方都市报二000年度提取的税后奖金总额六百零五万元的一部分。

对于检方下达不起诉决定书,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星水分析,当检察机关发现公安部门或检察院反贪局移送的起诉材料存有疑点、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时,一般会作出两类处理:一是退卷补充侦查,即将案件发回公安部门或检察院反贪局,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侦查,像去年广受关注的刘晓庆案就有这种情况;二是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

张星水说,广州东山区检察院对程益中案的处置属第二种,这意味着检方认为此案尚不能构成刑事案件,且今后将对此不再追究,可视为检察院认定无罪判决。

程益中一九六五年四月生,安徽安庆人,毕业于广东中山大学中文系,随后进入南方日报社。一九九五年三月被任命为南方都市报常务副主编,二00一年担任南方都市报主编。去年底,程益中出任南方报业与北京光明日报集团合办的新京报总编辑。

南方都市报因率先报导孙志刚案、孙大午案、广州重现SARS等新闻而声名大噪,但南都报多名高层人士传出涉贪落马后,有人猜测与上述报导有关。报导说,八月初南都报副主编邓海燕获释,外传前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吴南生、任仲夷曾给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写信,认为相关问题属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下的问题,要求慎重处理。张德江认可并批示“善待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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