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贪”王天义被判死缓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8月29日讯】近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温州鹿城区委常委、鹿城公安分局局长王天义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出判决: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幷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此,这个查办审理了四年四个多月的“浙江首贪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据中新社报道,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查明,1995年至2000年间,被告人王天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 特别严重。王天义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亦应依法惩处。

据报道,8月26日下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羁押在温岭看守所的被告人王天义,送达了该死刑复核判决。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杨天水:谁夺走了杨小凯博士的生命
北航高招丑闻揭开了高校招生黑幕
北大经济学家:中国房价还要下跌40%
16岁中国留学生新西兰遇袭 一华人长者相救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