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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征文】政法学生见证团河劳教所的魔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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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9日讯】编者注:龚成喜(男),25岁,原为北京市政法大学昌平分院行政管理专业大四学生,原籍新疆乌鲁木齐市。在校期间曾担任学生会主席、班长等职务。龚成喜2000年底在北京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绑架到臭名昭著的北京团河劳教所,随后的两年中他虽饱受了各种精神和肉体的变态迫害,并未屈服于2003年堂然走出团河劳教所。

近日龚成喜再度被绑架,到现在为止下落不明。希望法轮功学员和国际社会关注龚成喜的遭遇,积极揭露迫害、予以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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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训队被关押了三个月后,我于2002年3月15日被送入了七大队。七大队是涉毒队,劳教所将我放到那里隔离。刚去七大队,我便听一班的劳教人员谈起了前几天的事。赵明(爱尔兰三圣大学计算机系研究生,2000年5月13日被中国当局非法抓捕后,劫持到团河劳教所判劳教一年,因赵明拒绝放弃修炼法轮功而惨遭酷刑折磨,并于2001年5月12日劳教期满时被无理延期10个月)在2002年3月12日期满释放的前几天,被逼迫配合当局的官方电视台作一个造谣的节目。当天,赵明同几名洗脑人员被搁在一班,和一班的几名普教一同被录像,内容有:三餐吃得很好,有鸡蛋、宫爆鸡丁等。(事实上,团河劳教所的伙食根本不怎么样,甚至很差。通常早餐是陈年的玉米熬的粥和发酸的馒头、咸菜,中午是跟中药一样的菜和馒头,晚上又是馒头咸菜粥,而对于不转化的法轮功修炼者每天只有半生不熟的硬窝头和咸菜。赵明因不转化常被体罚虐待,电棍电击,不让睡觉等等)这种对内镇压、对外行骗特别是同官方媒体共同欺骗民众与国际社会的手段在团河劳教所不断地上演。

2002年4月25日,五大队大队长杨保利来七队时,我向他询问到底给我做了哪些延期材料和延期的法律依据时,他只说:你自己知道。后来我以绝食请求他履行法定义务,告知我被延期的相关材料时,他才勉强答应晚上给我找来。谁知到了晚上,他带了两名警察气势汹汹地找到我说:你要绝食随便。最后什么问题也不给解决。

2002年8月27日,我写了一份递交给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的诉讼状,控告团河劳教所二大队警察蒋文来、倪振雄、王华于2001年3月1日至2001年5月27日对我实施的长期不让睡觉、纵容唆使其他劳教人员对我打骂、体罚、虐待、侮辱等执法犯法的非法行为。并将此诉讼状交由七队警察替我代转,但一直到今天,仍杳无音信。

2002年9月19日,我在七队透过窗户看见三大队的警察刘国玺等从早上6点开始又在操场上体罚魏如潭等三名法轮功修炼者,刘国玺要求魏等三人连续长时间做蹲起,直到他们站不起来了还不准停;强迫魏等三人趴在他面前无休止地做俯卧撑;还一刻也不准休息地让他们绕着操场跑个不停;警察刘国玺在迫害无辜的法轮功修炼者时,常发出一阵阵变态的狂笑……一直折腾到中午。回队的时候,刘国玺发现我和另外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在窗户里看他,他怒不可遏地骂:“你他妈找死?”后来又冲到七队训斥我。

9月23日,我将警察刘国玺的非法行为整理成一份递交给团河驻检的检举信,交由七队警察代转,几天后,七队警察告诉我已将信按程序交给所管理科了。再后来,一直到今天,都没有来自任何有关部门的任何回复。2002年9月底10月初的一天,北京市劳教局管理处的一名处长(就是在2001年6月我绝食期间前来视察并怒斥我的劳教局警察)到七大队找我谈话,我向其反映了刘国玺执法犯法的行径,他却说上面虽然要求严格执法,但基层执行需要过程。为虐待法轮功修炼者、掩盖警察罪责寻找借口。后来,我又问他:为什么劳教到期不放人?他说:没转化的没改造好,会危害社会。我说:如果单从法律角度而言,怎么能在主观认为此人会危害社会而没有任何事实、行为的证据下就作出到期不放人的处理?而且外面610办公室办转化班(洗脑班),强行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有没有法律依据?他说:实践证明,办班是一种有效的转化方式。照什么法律我不知道。我又问他:你也不知道依据什么法律?他重申:不知道。后来我又问他姓名,他说不能告诉我。在谈话中,他说已经知道了我写诉状和检举信的事,并明示我不转化将会被送洗脑班继续迫害。

在这件事发生的前后某天,教育科科长张福潮找我谈话,我向他反映了写诉讼材料一事,他说:“你这不是给自己延期凑材料吗?”

2002年12月,在被警察绑架到集训队后,我认为自己在被非法关押的两年来,从毫无法律依据、未经任何审判及质证程序就被北京昌平公安分局无理判劳教一年,到2001年12月19日和2002年10月19日北京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未经任何对我的调查取证、正常审核的程序,任意强加给我两次非法延期(累计延期长达一年,加上被判劳教的一年,共被非法关押两年),而延期的理由又非常荒诞,是赤裸裸的对信仰“真善忍”的流氓惩罚,导致我两年失去了人身自由。

从2001年1月23月至3月1日在如同纳粹集中营一般的北京市劳动教养人员调遣处,到2001年3月1日至2002年12月19在北京市团河劳教所,我仅仅因为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就受尽了高压洗脑、不让睡觉、长期隔离捆绑、插管撬牙的野蛮灌食、超时超体力劳动、非法超期关押、人身侮辱、体罚毒打、威胁恐吓、剥夺基本生活必需等等接连不断的精神、肉体的严重摧残,使我的身心所受伤害之大,是刻骨铭心、难以想像的。

因此,当时我决定再次通过法律手段控诉凶犯们对我的基本人权、信仰自由的暴虐践踏。然而,结果依然是令人绝望。2002年12月16日,我将检举北京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北京市团河劳教所对我实施犯罪行为的三封给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举信按劳教所规定交给了团河劳教所副所长李爱民。

而2002年12月19日,我临解除之前,劳教所警察将我所有检举信、诉讼状的副本和所有私人的诉讼材料,以“劳教所规定”的荒谬借口,强行没收了。至今为止,我没有得到我的任何一份检举信或是诉讼状的任何回复。事实上,从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我所知道的许多法轮功修炼者的情况都可以证明:在中国大陆当前的环境下,连法律诉讼这样的基本方式都被禁止用来替法轮功修炼者维护起码的合法人身自由、信仰自由、不受酷刑虐待等基我权。

更令人恐怖的是,当局会以用法律手段维护法轮功修炼者权益的合法行为作为进一步打击报复当事人的口实。比如:法轮功修炼者李春元于2000年底状告国家主席江泽民践踏法律迫害法轮功,2000年12月28日便被非法绑架,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判劳教一年半。在团河劳教所,他又因写诉讼状控告警察对他的非法虐待而被关在集训队的铁笼子里已至少半年,整日被罚一个姿势坐板,不许出入,说话;每天吃干硬的窝头和咸菜。其检举信、诉讼状同样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任何回复。我的许多诉讼材料都在团河劳教所,相信当局会以此为证据,对我实施新一轮的恐怖行动。

2002年10月19日这天,是我延期10个月到期的日子。当天白天,警察告诉我说要放我回家。一直等到天黑,一名警察让我收拾东西并到队长办公室等候。不一会儿,教育科科长张福潮、龚伟,还有护卫队的几名警察来到办公室。护卫队的两名警察突然将我摁在椅子上不能起身,这时张福潮对我说:“由于你不转化,现决定给你延期两个月,送集训队执行。”这使我又一次受到了突如其来的沉重打击。当时宣布的时候,连延期通知书都没有,就强行将我往门外拖。我当时呼喊:“你们凭什么给我延期?”几名护卫队警察怕其他人听见,便扒下我的眼镜,找来一块毛巾,死死地将我的嘴勒住,使我无法说话,并由几名警察拽着我的头和四肢往楼下拖,在夜色中一路勒着嘴抬到集训队。送到集训队后有人立即用胳膊卡住我的脖子将我往小号里弄,令我几乎窒息,后将我牢牢捆绑在已准备好床板的禁闭小号里。整个过程是无法无天、没有人性的恐怖流氓绑架!而实施者正是一向标榜“教育、感化、挽救”和“像老师对待学生一样、像父母对待子女一样、像医生对待病人一样对待劳教人员”的团河劳教所干警。

被强行隔离捆绑到狭小寒冷的小号后,我开始绝食绝水,五天后,被强行插管灌食。我再一次为抗议迫害而遭到了身心的极度痛苦。绝食被捆期间,劳教局副局长戴建海同团河劳教所副所长李爱民来集训队视察时走过小号,我呼喊“为什么给我非法延期?”他们不作任何回答。另一次,团河劳教所所长张京生来小号,我问他劳教所为什么体罚虐待法轮功修炼者,他当面撒谎说:“没有啊。”而我在东楼七队的四个月,几乎天天看见三大队警察刘国玺、白中银等、教育科科长杨金鹏、五大队警察张某某、杨斌等专门残酷体罚虐待不转化的法轮功修炼者,比如,强令修炼者绕操场跑圈,一跑整半天不准停,下午或第二天接着又是半天,累得几人迈不动步,几乎天天如此。“十一”的几天是中国大陆的法定节假日。

而2002年“十一”放假的几天,其他队的劳教人员都停工、休息了,唯独户外五大队的警察杨斌强逼法轮功修炼者王方甫、刘力涛在大雨中不停地跑圈;强制不转化者“站军姿”,而且专挑夏天的黄昏在草丛边上站,故意让大量蚊虫叮咬却不准他们动一下,一站至少一小时;在操场上,还光天化日之下罚几名修炼者单腿跪在操场上,长时间不让起来、不准换腿;强迫修炼者背着手一圈一圈地绕操场蹲着走,对他们进行人格侮辱和肉体虐待;无休止地强制修炼者做“蹲起”,一做就成百上千不准停;

2002年8月15日早晨出早操时,警察刘国玺在大操场当着劳教所几百名劳教人员和警察,对一名法轮功修炼者猛扇耳光,并破口大骂将他拳打脚踢踹翻在地上,土匪气焰极其猖獗,却没有一名警察制止。可见对法轮功修炼者群体的迫害政策警察们都心知肚明;这还是有目共睹的公开迫害,回到队里,更不知他们这些奉行“真、善、忍”的哥哥、叔叔甚至爷爷们又要被施以怎样的残忍折磨。

有一次,警察在操场上体罚修炼者时,我看见所长张京生从操场边路过,他看到了施虐的场面,一句话不说便扭头走了。对于法轮功学员,他们是根本不讲法律的:肆意剥夺正常睡眠甚至连续十多天不让合眼是常有的事,我在团河劳教所亲眼见到被这样迫害过的就有许多人;许多学员都曾因不放弃炼法轮功而惨遭高压电棍电击,为欺骗外界,封锁消息,警察一般都将学员拖到没有人的地方堵住嘴、捆到床板上秘密电击,而且每次都是好几根电棍同时电击。至于说法轮功修炼者的起诉,在当今被标榜为“法治”的中国大陆,特别是在劳教所这样的“执法单位”,更是得不到半点结果,表面的“幌子”都是做给外界看的。

2002年12月5日,团河劳教所管理科一名警察来集训队给我做笔录时,态度强硬地告诉我说:“不转化就别想离开‘两劳机关’(指劳教所和劳改所)!”

2002年11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党办主任冯世勇等到团河劳教所措辞强硬地以“彻底转化”作为我劳教期满后复学的条件。2003年中国新年左右,学校宣布将我除名。

2002年12月19日,迫于舆论的压力,团河劳教所将我暂时释放,但在此之前610办公室却通知了我的学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我的家人到劳教所共同签了一份旨在不准我继续修炼的协议,对我实施严密监控。

2003年中国新年前后,我从家人那里得知学校已因我不放弃修炼将我除名,户口被打回原籍,至此,作为已没有单位作“担保”、又没有转化的法轮功修炼者,我随时都有可能会遭到当局办洗脑班等剥夺人身自由以至更严重的迫害。而610办公室对被送洗脑班后仍拒绝转化的法轮功修炼者的一贯作法就是判处劳动教养。近期我又获悉:北京公安向当地公安传达命令,搜集我的材料,掌握我的行踪,并欲将我抓捕后判刑。因为我亲身经历和了解许多团河劳教所残酷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内幕,又没有转化,所以就成为重点监控对象。

在2002年12月19日晚被释放前,610让我父亲签了一份株连家属的非法协议。释放当晚,劳教所管理科任科长和集训队的一名警察;学校保卫科、学生处领导;学校所在地警察三方将我和前来劳教所接我的父亲在严密控制下送进了返回原籍的火车。管理科长授意火车乘警一路监视我。学校所在地警察向我父亲询问并记录了原籍当地派出所情况及我家电话。回到家后,就有警察往家打电话问我的情况,父母十分恐惧、担心,因为目前很多地区还有很多一名不闻、一直在家,没上过北京上访的,只要还炼法轮功都不同程度的受到关押、毒打、罚款和洗脑,都是在晚上从床上被强行抓走的普通老百姓,因为政府追踪所有在中国的法轮功修炼者。只因他们坚持法轮功好。躲在家里修炼法轮功并不能够保证他们的安全。

对法轮功修炼者的监控镇压遍及中国的每一个角落。从中国大陆千千万万被迫害的情况看,只要你炼法轮功,江氏集团就要动用国家机器迫害、打压,不讲法律、惨无人道。像我这样的情况,已经成为重点迫害对象,且情况危急,虽然我目前已脱离劳教所这个中国的集中营,暂时保全了性命,但仍然随时面临着会被通缉、随时会被逮捕、从而再次遭到更严酷的迫害,也就是说,在江氏集团根本不讲人权、法律的无所顾忌的打压迫害下,我随时面临着可能发生的生命危险。

在此我紧急呼吁,请求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请求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请求国际反酷刑组织、请求国际大赦组织、请求国际上一切关注人权、爱好和平的正义组织和一切正义人士对我进行紧急援救!同时也对正在像我这样正被残酷迫害、随时面临死亡威胁的中国大陆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紧急关注和援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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