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千万国有资产 黄菊老下属手段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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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8日讯】据亚洲时报记者田镜7日报导/上海市一家国企领导,最近被揭发藉“改制”之名,实施腾挪大法化公为私,侵吞国有资产高达上千万元(人民币,下同)。可圈可点的是,提出“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是别人,正是他们的老上司,亦即1985年到2002年历任上海市委副书记和上海市委书记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黄菊。

《中国经营报》7月5日报道,原属上海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的“上海经济协作总公司”的领导有步骤地策划侵吞国资。他们被指在1999年至2002年,亦即黄菊任职上海市委书记期间,以种种“胜挪大法”夺去了上千万国有资产。

报道指,该公司领导何秋铭,刘国兴和黄迎宪三人,被公司一群员工联名上告。该报引述知情人透露,6月7日,犯罪嫌疑人何秋铭已被徐汇区检察院拘留。

据指出,司法机关调查时,该公司银行账号已经空无一文,而副总经理刘国兴、办公室主任徐跃庭等人却被查出大量收入来历不明,另一位支部副书记、办公室主任黄迎宪被传讯24小时后取保候审。

可圈可点的是,何秋铭等人被指利用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机会,利用“虚报坏账”,“夸大安置人员数目”,“虚报亏损”,“藉债务重组打时间差”,“空手套公司”等方法,侵吞了大量金钱。

讽刺的是,疑犯被指犯案时的领导,正是现时主管国企改革的黄菊。黄菊去年12月15日曾经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作出批示,要求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他又希望国有企业的领导“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原来他的一班老下属,早已“响应”了他的呼吁。

据报道,虚报坏账是何秋铭惯用的手法,他先把应收账款当作坏账处理,在国有企业完成改制后,再去要回这笔款额,便成功装入了自己的腰包。

《中国经营报》引述该公司原财务经理齐万琴举例说,该公司曾经跟浦东新区北蔡镇的一家房地产公司有过经济纠纷,该公司140万元左右的欠款一直不予归还。他们向法院提请诉讼,也打赢了官司,法院判令该房地产公司必须归还欠款;可是,何秋铭却求财务把这笔欠款作坏账处理。据称何的理由是:据他了解,这家房地产公司根本无力偿还,“这笔钱是肯定拿不回来了!”在随后的公司改制资产评估中,这笔140万元的款项也被作为坏账,没有计入公司资产。就在公司完成改制后不久,这家房地产公司就“顺利”地向公司归还了这笔欠款,当然,此时这家公司已经是何、刘、黄私人的公司了。“这显然是何秋铭跟这家房产公司事先商量好的做法。”据称,员工们忿忿不平,而这只是他们比较明确知道的一笔!员工怀疑“肯定还有其他的虚报。”

据报道,有该公司员工反映,在改制的时候,何秋铭对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了40多人的安置名单,共获得了170多万元的安置款。但事实上,他不但虚报了员工人数,而且公司实际拿到安置费的人也只有20多个。至少有70多万元安置款并没有发放给员工,而是被他个人侵吞了。为了满足私欲,何秋铭采用种种手段,赶在改制前辞退员工,公司骨干也不能幸免。

另外,该报又援引该公司一些老员工指出,前几年,上海经济协作总公司所属的沪北分公司曾经向员工集资22万元,用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但2002年何秋铭借口沪北分公司一直亏损,将公司转卖给了自己北京的一个朋友。据说是公司先借了一笔钱给此人,然后此人又用这笔钱买下沪北分公司,实际控制人其实还是何秋铭自己。而在沪北分公司被卖掉之后,那笔集资款也就一直没有归还给职工。据指出,检察院检查发现,沪北分公司不但不亏损,而且账面上还有不少的赢利。知情人士透露,其实何秋铭就是要通过这一倒手,达到侵吞员工集资款的目的。

此外,何秋铭还被指利用债务重组,打时间差,赚取数以千万计的利息。报道引述该公司原经营部徐经理透露,在1992年做钢铁生意的时候,公司曾向中国银行外滩支行借款5000万元,一直没有归还,加上利息,到2002年已经累计6000多万元了。据指出,改制前何已经与中行谈好,鉴于公司经营不善,用从深圳购买的3000万国有股和800万元现金归还中行,其余部分中行作坏账处理。而据当时的财务人员透露,购买这3000万元国有股共花去了公司1200多万元。

报道指出,这种做法按说也没有问题,但何利用了改制时间差,改制前一直没有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此事。在公司改制的评估中,账面上仍然是6000多万元的欠款,结果导致公司净资产被严重低估。知情人士估计,仅此一项,何、黄、刘就在事实上侵吞了4000多万元的国有资产。

另外,该公司1994年与上海市经委所属一家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对方公司不需要向上海市经济协作总公司赔款,但上海市经委答应给一笔比较赚钱的生意。上海市经委给了该公司一个燃气助动车项目,总共10万辆,每辆车利润在1000元左右,估计可赚1亿元。而这个原本补偿给国企性质的上海市经济协作总公司的项目,最终经过一些操作,落到了改制后的私人公司手里。

不过,《中国经营报》引述不具名的举报人指出,检察院调查的重点是该公司被侵吞的账外资产。文章指出,上海市经济协作总公司的净资产改制时最终被确定为900万元,上级主管在公司成立时投入了500万元的资金,扣除员工安置费170多万元,何、黄、刘三人还需要拿出325万元买断公司;当时,正好有一家房产公司因为一笔欠款的缘故,将一些房产抵押给公司。而何指示财务人员将这笔欠款当成坏账处理,而这些房产就成为公司账外资产,被转到他个人的名下。改制时,他就用出售房产所得支付了买断公司的款项。正是通过这种手法,何、刘、黄三人几乎不花一分钱就买下了整个公司的股权。

有关消息传出后,黄菊领导国有企业改革的能力,自然成为外界焦点。由于外界一直觉得他对中国审计署近日揭发的不少问题有关,而现时又多一桩丑闻,相信黄菊今后会承受更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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