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酿风波专员仍休假 问责制引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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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0日讯】(亚洲时报在线记者邱鑫7月30日报导)香港廉政公署(下称“廉署”)7月24日派出逾百调查员,搜查香港八间报馆及一间律师事务所,引起轩然大波。奇怪的是,位于暴风眼中心的香港廉政专员黄鸿超,在事件发生时仍在休假;争议发生后近一个星期,他才通过发言人表示“已决定缩短假期”。有一种意见认为,黄鸿超这种“慢三拍”的反应,不单让香港国际形象受损,也再一次显示“问责制”根本是“无责可问”。

香港廉政公署7月24日派出逾百调查员,搜查本港八间报馆及一间律师事务所,除在多间报馆带走大批文件外,并最少搜查过包括《苹果日报》在内的两名记者的寓所,据指出,今次搜查行动与传媒报道高等法院一宗涉及先科国际一名职员申请人身保护令的内庭聆讯有关。

廉署这次史无前例的行动,引起一场极大的争议,并让香港在七月一日游行后再一次成为国际事件的主角。除了本地新闻界一片抗议声外,总部设于布鲁塞尔的国际记者联会也加入谴责廉署的行列;就连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埃雷利,也在7月28日表示,美国政府十分关注香港多间报馆被搜查的事件,埃雷利促请有关当局按照《基本法》所赋予的保障,保护香港的公民自由,包括新闻自由。

奇怪的是,位于暴风眼中心的香港廉政专员黄鸿超,在事件发生时仍在休假;据廉署发言人向亚洲时报在线表示,黄于7月17日开始休假,本来计划放一个月假;发言人表示:发生事件后,他已经在两日前表示“已决定缩短假期”。

这次事件让外界联想到,香港的问责官员对于所谓“问责制”,究竟有多认真的问题。台湾2000年发生了被指涉及“行政失误”的八掌溪事件,三男一女7月22日在八掌溪受困于湍急流水,在洪水中苦撑了两个多小时,但求援的直升机却迟迟未到,终于被洪流冲走溺死。当时的台湾内政部长张博雅在事发后一天的2000年7月23日晚从夏威夷返台,也被台湾群众骂得狗血淋头,张博雅更要向当时的台湾行政院院长唐飞递送书面辞呈。由于这次黄鸿超过了近一个星期仍未回到岗位收拾残局,有香港百姓直问:这是哪码子的问责制?

香港公职人员休假问题,一直是群众焦点。去年香港举办“维港巨星汇”表演亏蚀了一亿港元,筹办期间,负责的特区官员,香港投资推广署署长卢维思不少时间在休假,惹来香港立法会议员的点名批评,并有议员要求惩处卢维思。卢维思是普通公务员,得到上司的批准尚且如此;这次廉署事件中黄鸿超这种反应,其上司特首董建华是否应给香港公众一个交代?

这次事件中,廉署被公众及专业人员提出一连串质疑,这些质疑包括:

一.廉署无必要搜查报馆及记者寓所;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廉署必须先证明若按第八十四条,只申请法令下令记者交出新闻资料,会严重损害今次调查,然后才可据第八十五条申请搜令。换言之,廉署只须引用第八十四条申请交资料令就可以,根本不须按八十五条申请搜查令。

二.廉署这次搜查,涉及该署调查中的另一案件;有香港立法会议员认为有潜在利益冲突。

三.廉署本是独立于其他政府部门的独立组织,只向特首负责,这次廉署自己却说调查是“应律政司要求”。

四.廉署指事件涉及《证人保护条例》。查实,《证人保护条例》是指不可披露参加保护证人计划人士的身份,但传媒报道从未指有证人加入计划,只说女秘书是重要证人,根本就不会构成罪行。

五.记者被指报道内庭机密,藐视法庭,但有一种意见认为,要构成刑事罪行,必先证明记者所做的会妨碍司法公正或阻碍了法庭作出公正的裁决,但报章的报道只提及内庭曾有人指某人遭非法禁锢,另一方则指某人是自愿的,根本就不足以妨碍法庭作公正的裁决,不足构成刑事藐视法庭。

六.有指廉署正调查有人做假誓章以向法庭索取人身保护令,但有质疑认为,有关证据岂会在报馆内搜得到,搜查行动似乎只是枉然。

应该指出,目前特区政府及廉署对公众及专业界的回应,都只是泛泛而论,强调“要在公众利益和新闻自由中取得平衡”,对于上述具体质疑,完全没有实质的回应。黄鸿超至今仍未上班,是否跟廉署不知如何回应上述质疑有关?这次事件谁是谁非仍未有定论,但事件肯定已经让香港国际形象受损,而黄鸿超的表现,更令不少香港人感到不满。(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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