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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蒜产地存疑 可先押款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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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杨雅民╱台北报导〕针对大蒜进口问题,台湾财政部关政司昨日宣布,自下周起,进口产地存疑的大蒜,业者只要缴交货价3倍的保证金,就可押款放行,不用再滞留海关。

由于目前多数进口大蒜都因须鉴定产地才能放行,改采押款放行,将导致更多进口大蒜流入市面,对此,台湾蒜农协会昨日强烈表达反对立场,强调若先放行,事后查出是中国蒜,届时蒜头都已在市面上消失了,如何追回。农委会则指出,财政部已大幅提高押款金额,对于进口蒜商将有相当大的吓阻作用。

财政部关政司长简良机表示,由于中国的大蒜产量大且价格便宜,为保护国内蒜农,经济部虽然已开放其他国家的大蒜进口,但至今未开放中国大蒜进口,财政部也于92年1月10日发函规定,进口大蒜产地存疑者,不准押放。

简良机表示,进口大蒜产地存疑者须滞留海关,但因大蒜产地认定费时甚久,快则2、3个月,慢则5、6个月,容易出现货物腐坏、仓租增加及国家赔偿等问题,因此,财政部在征求农委会同意后,决定下周发文给各关税局,规定进口大蒜产地存疑者,准予押款放行。

简良机进一步说明,产地存疑的大蒜押款放行,必须以货价3倍加计配额外关税,计算保证金,放行后如确认产地为中国,则将没收保证金。简良机认为,此举不仅可以解决国家赔偿、仓租增加等负担,而且,由于进口业者必须缴交货价3倍的保证金,在此情况下,业者应不会再以虚报产地方式,自中国进口大蒜。

不过,台湾蒜农协会表示,许多中国蒜,都会虚报第三地产地证明蒙混来台,财政部此时若贸然开放进口蒜头暂押保证金放行,事后若查出该批蒜头是中国蒜,蒜头早已流入市面了,根本没办法追踪,届时恐将重创台湾的蒜价,因此蒜农当然不赞成财政部开放进口蒜头押款放行。

农委会农粮署官员则表示,由于财政部已将进口蒜头押款放行的押款金额提高至货款的3倍加关税配额外税金,以目前国际蒜价每公斤约15元,乘上3倍,加上每公斤配额外关税27元计算,进口蒜商每公斤押款的成本高达72元。以台湾目前每公斤蒜价约30元的市况相较,进口商若要虚报产地进口中国蒜,将承担相当大的保证金被没收压力,而不敢贸然铤而走险,进口蒜头的程序也将步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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