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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人民币来台 陆委会:相关单位评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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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十6日电)人民币能否开放在台湾汇兑,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副主委邱太三今天说,目前法令规范都已完备,甚至允许优先由金马地区试行办理,但能否开放仍必须由主管机关中央银行和金管会决定。主管机关最近正检讨评估开放的可行性,但尚未定案。

邱太三上午在陆委会记者会上指出,能否开放人民币来台,基本上要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中央银行与金管会研商,但依据去年10月所修订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如果两岸有签定货币清算协议之后,即可准用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开放人民币来台。

不过,他表示,在签定清算协议之前,两岸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也有规定,必要时可另定办法开放人民币来台;同时两岸条例第九十五条之一也规定,金门马祖等地区可先行试办。

邱太三除强调,央行和金融管理委员会将就现实社会状况、金融界需求及两岸交流的影响,评估开放人民币来台的可行性,并证实,最近相关单位正在检讨是否应该开放,尚未定案。另一方面,邱太三也呼吁部分商家,不要因为做生意方便私下收受人民币,触犯法令,且要小心不要收到人民币伪钞而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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