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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长改有给职朝野协商破裂

【大纪元5月2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明贤╱台北报导〕台湾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昨日协商“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对于国、亲及无党联盟提出村里长比照公务员的版本,未能获得民进党与台联党团支持,最后协商未果,国、亲拟在七月份临时会将地制法修正草案提交院会表决,届时势必又将出现朝野表决大战。

 延宕多时的地制法修正草案,在亲民党立委冯定国与无党籍立委邱创良奔走下,朝野昨日重启协商,国亲并针对村里长改为有给职,提出修订版本,但在台联刻意缺席下,民进党立委魏明谷也拒绝在协商结论签名,导致最后协商破裂。

 根据国亲提出协商版本,针对地制法第六十一条提出修正,未来村里长得比照乡镇市长,改列有给职,同时并取消村里长事务补助费,避免外界批评沦为变相“自肥条款”﹔有关村里长职务列等,由内政部依法律订定。

 冯定国解释,若村里长比照村里干事增加一职等叙薪,未来村里长应比照公务人员六至七职等,等于村里长月薪较现行提高一万余元,同时村里长也享有每年出国一次的待遇。

 此外,国亲版本也增订“日出条款”,自下届村里长就职日开始实施,换言之,未来村里长得比照公务员,享有退职金等相关福利与待遇。

 冯定国指出,基层村里长原为无给职,现修正为有法源依据,未来村里长将得以有尊严支领薪给﹔邱创良也说,地方基层事务几乎村里长负责处理,此次得以纳入公务体系受到保障,这是建立制度,而非自肥或绑桩。

 不过,魏明谷却认为,国亲积极推动本项法案,根本就是变相绑桩,以基层村里长人数多达八千余名,未来若全数纳入公务体系,政府财政负担加重,且缺乏配套措施,他坚决反对此案。

 对于遭到绿营杯葛,冯定国则批评民进党与台联大选前为了骗选票,支持该项草案,选后却又变卦,翻脸不认账,因而国亲拟在七月召开临时会,将地制法修正草案送交院会表决,以确保基层村里长权益。

〔记者施晓光╱台北报导〕台湾内政部指出,如果村里长改为有给职,政府必须负担薪水、保险、抚恤、退职金等公务人员待遇及其他福利事项等费用,将大幅增加人事经费支出,预估每年须支出约六十五亿余元,而且依规定应由乡(镇、市、区)公所就自有财源优先编列预算支应,地方是否有能力负担,实足堪虑。

 内政部表示,现行村里长为无给职,并非公务员服务法所规范的对象,可以自营商业或兼职,如果改为有给职,就必须比照公务人员不得兼职,而且服勤方式如差假、加班等都需纳入管理,如果违法失职,还必须移付惩戒,对于权利义务影响甚钜,村里长是否已经充分了解制度变革所造成权益的影响,宜再审慎考量。

 为慎重处理相关问题,内政部将以委托民调公司针对一般民众进行抽样调查,以及向全国乡(镇、市、区)公所、直辖市、县市首长以及村里长进行问卷访问,并建议待调查结果出炉后,由该部详细评估各种方案利弊,于今年底前研提完整方案。

 内政部建议,如果村里长改为有给职,除修正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一条外,同法第八十四条也须配合修正,比照直辖市长、县(市 ) 长、乡(镇、市 ) 长,增列村里长适用公务员服务法的规定,以及违法失职应比照政务人员惩戒的规定,另外“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第七条有关事务补助费项目及标准的规定,也应重新检讨是否仍有必要,至于施行日期宜自下届村里长(台湾省及高雄市自民国九十五年八月一日,台北市自九十六年一月十六日起)开始实施,以保障现任村里长的权益。(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