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苗:台湾法院将是定海神针

陈永苗

标签:

【大纪元5月15日讯】中国一百多年的立宪史,应该记得宪政承载着结束两千多年“治乱回圈”的重负。从孙中山到毛泽东,结束“治乱回圈”是他们为政治“立法”的最大动力。
 
在我看来,台湾和香港与大陆之间形成差序格局,如果在宪政上台湾和香港上升,那就同时提升了整个中华民族,如果沈沦,那麽中华民族也随之沈沦。政治危机中的台湾,风雨如晦,战争和暴力的脚步已近。如果把持不住,又再次陷入“万劫不复”。

宪政可以终结暴力革命的回圈。阿伦特说美国的宪法是用于终结革命。第二次世界大战并非暴力结束,而是纽伦堡审判终结的。
 
使美国宪政得以荣耀的,一个是人民可以更换,而不是由偶然和武力来决定的政府,一个是可以静悄悄实现社会乃至政治革命的法院,一个与国家和社会总体力量相敌对的“个性观念”。这些是世界众多民族国家要高山仰止的。革命是治疗的社会疾病的猛药,但是以累累白骨作为代价是不可承受之重,而且美好的目标总是变得龌龊。如果能在法院大楼之中,没有流血,静悄悄地实现革命,整个中华民族一百多年梦寐以求。

人们离开神的权威就无法共存,尤其是在政治危机发生时,民众更是需要一个巨集浑威严的声音说,我的子民,你须如此。风暴之夜只有雷电才能唤醒人们,令人们敬畏,令人们服从。

可以从美国法院的历史的得到启示,台湾法院要成为镇国之柱。二百多年来,虽然美国法院没有财权,也没有兵权,却赢得无上的权威。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是“仅次于上帝的人”。无上的权威来自一个惊天动地的判决,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在马布里诉麦迪逊一案中代表美国宪法向世人宣告美国最高法院有至上的权威。

在中国二三千年的政治生活之中,权力一直给人一种印象,它本身是自足的,自己赋予自己合法性的,无需外求。权力如果通过暴乱或其他方式取得了,就天然合理地存在,必须得到服从。台湾法院,尤其是大法官会议应该成为宪法的最后仲裁者,国家、政府和党派行为的最高监控者。

所有的政府,只有经过宪法的守护神的首肯,才有合法性。穆沙拉夫在1999年10月的非暴力政变成功夺权后,其统治的合法性就必须求诸于巴基斯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此时,他们是为上帝或民族给穆沙拉夫抹膏加冕。2000年05月25日,巴基斯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裁定穆沙拉夫在1999年10月12日发动的政变是正当的,最高法院责令穆沙拉夫在三年之内恢复民主。
 
在现代社会,一切的政治权利都是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因此,政治权力的诉求,必须通过权利的诉求来解决,政治意义上的对抗转换为在宪政框架下权利或权力之间的博弈,法院就有足够的权威作出裁决。

宪法是公民的“圣经”。在中世纪僧侣作为上帝的代表,是世间的政治争议,例如国王的存废,王国和王国之间的战争,殖民地的划分作出裁决。国王也必须受到僧侣裁决的约束。而现代社会,法院也是可以对政治问题,例如一个政党执政是否合法,政府成立是否合法进行裁决。

宪政是对民主的限制,面对台湾民主的“纳粹化”,台湾高等法院和大法官会议应该成为台湾宪政的守护神。

民意是一个金身的泥菩萨,外面金光闪闪,里面却是泥土。民意其实是微妙的东西,往往容易受到操纵,反复无常,视野狭小,比较情绪化。民意是靠不住的。
 
“纳粹化”的民意并不是真正的民意,真正的民意只是宪政之下的公意,受到宪法约束的民意。“纳粹化”的民意犹如迷失在荒野的羊,需要法院带领他们回家,需要法院发出声音。民意都是在渴望有一个政治权威代替他们做出决定,尤其是在充满焦虑不安的动荡时刻,即使台湾法院的判决推翻了民意原来的投票结果,民意也是会服从的。

卡尔‧施密特说,谁有权消除危机,谁就拥有主权。在这次政治危机中,台湾法院如在各种嘈杂的声音中发出狮子吼,独断乾纲,它就拥有了主权。

我希望这个狮子吼能够开启结束“治乱回圈”的可能。卡尔.施密特的判断增加了我的希望:在法的观念稳定,财产固定的时代,大部分是司法型国家,一种与国家分离的司法作出最后的裁决,司法与国家不同,是先于国家、高于国家的法权的守护着和保管者。

──转自《新世纪》(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韦拓:从下滑到坍塌 国足告别世界杯之路
林一山:被历史选中的上一代香港人
林一山:港人何以为信念从没退后?
【名家专栏】你的口罩为什么是中国制造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