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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颖:两桩“医疗事故”的处理

─民间记事

【大纪元5月10日讯】在四川省什邡市最近一年的时间内发生了两起轰动一时的“医疗事故”,之所以给“医疗事故”这四个字加上引号,是因为有关部门和涉及事故的单位至今还不愿意正视“事故”这个概念,他们更多地宁愿将这个词理解成为“意外”。

两起意外的事发地点直线距离不到1000米;时间相隔1年零14天。事件的表像都是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打完针或吃完药之后很快就死了。所不同的是,由于事发之后死者的家属所采取的讨说法的方式不同,得到的结果却是有天壤之别。

第一起事件发生在2001年8月5日,一位名叫唐丹,且长得很像童星金铭的15岁女孩在一家名叫“元通诊所”的地方就诊,医生在推注安茶碱时,唐丹胸闷难忍下身出血惨叫着死去。(《南方周末》2001年9月13日“消费广场”报道了此事),唐丹死后,其父母按照正规的法律程式,提出尸检申请,聘请律师,搜集各种证据,以合法的手段为女儿的死讨说法。其间遭遇有关部门在尸体标本的时间上采取拖延和少送最重要的“血样”等手段的应对,而且,唐丹所就诊的“元通诊所”经查属于未取得合法行医资格的“非法诊所”,但“非法诊所”不仅顺利地开张营业了,而且在“唐丹事件”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仍然照常营业。唐丹的家人在什邡和成都之间奔忙,最终得到的是有关部门得出的“并非医疗事故”的结论。唐丹因一场感冒而暴毙在一家非法诊所里,其父母经过1年多的奔波,先后经过数次上法庭,先告卫生局行政不作,法院判卫生院局不作为成立,但判决下达近半年,卫生局根本不理。后来,又经过很久的奔波,涉嫌非法行医的“元通诊所”负责人才被刑事拘留,这是唐丹父母不断到市委市政府找有关领导敦促的结果,从立案到逮人,又整整耗掉5个月零几天。而在此期间,涉案的医疗人员已将能转移的财产转移,能变卖的变卖。直至笔者写稿之日,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唐丹案中止审理,什么时候开庭还遥遥无期。在这一年时间里,唐丹的父母由普通的农民变成半个医疗和法律专家,他们已为此借下了万余元的债务,他们所渴望得到的公正,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得到。好在他们都才40岁左右,还有时间。

“唐丹事件”之后的1年零14天的2002年8月19日,什邡市南泉镇金井村6组38岁的周忠富骑着摩托车到什邡客运中心某医药公司的连锁店买药,坐堂医生给他开了青霉素V钾片等药,周吃后不久便不省人事,停止了呼吸。

事发后,周忠富的亲人和朋友们将他的尸体擡到药店柜台上,哭闹着说谁要是敢动就砍死谁。后来,又在与药店负责人的谈判中,将其打成重伤。在未做尸检和任何核实的情况下,药店方同意“补偿”死者14万元人民币,此款于事发后的两日(21日)兑现。整个事件在40小时左右解决,据知情人称,此事极可能有江湖中专门吃医疗纠纷钱的人插手。

这两起事件当事人所采取的解决方式的不同而得到天壤之别的结果,让人感觉到背上有一种凉丝丝的感觉。但愿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因果关系,更但愿这两起事件的处理结果,不会成为更多的医疗事故解决的范例。@(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