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媒体报导:挪用教育经费为何堵而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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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8日讯】教育问题一直是中国历届两会的议题,国家每年都会增加对教育的投入,曾经提出了一些让国民很感动的口号,如“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要把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等。然而,仍然严重不足的教育专项经费被地方政府擅自挪用的情况却屡禁不止。

例一、2001年2月初,国家拨款30万元修建严重漏雨的内蒙古巴彦高勒镇中心校(扎赉特旗计委下文),还将其命名为“国家扶贫教育工程”项目。然而教室仍然漏雨,因为这笔钱没有用于修学校,而是被镇政府用来偿还其拖欠兴安盟党委组织部将近七十万的债务了。

例二、2001年,安徽省凤台县财政拨款1600万元用于全县各中小学的危房改造。 县危房改造办公室共计向关店乡下拨资金110多万元,对全乡的危房进行了改造。但是修改后校舍仍然漏雨。至于危房改造款有多少,怎么用的,学校一概不知。因为这笔钱是拨款单位直接拨给施工的建筑队了。

这两例仅仅是专款被挪用事件中的沧海一粟。导致这种现象的最根本原因是什么?据搜狐新闻网报导,中国国家行政学院的教授杨小军如是说。

*如何看待教育,教育的地位问题
为什么没有出现拿别的钱挪用给教育呢?老是出现挪用教育的钱到别的地方去,这就是一个认识和观念的问题。

把教育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仅仅是一个口号,并没有真正这样认识,这样做。

*专项资金的管理体制和制度存在缺陷
虽然文件规定,甚至反复强调,教育专项经费不得挪作他用。然而地方政府仍然能够拆东墙补西墙,说明这个专项经费的管理制度和体制有问题。

例二中学校就是一个危房改造的使用单位,是使用者,给他使用的钱,他当然应当知道,可是他不知道,完全不了解资金的流向。这样的危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使人感到奇怪,怎么居然能让使用者不知道,让别人知道,这就显然说明专项资金及危房改造资金的下拨和管理使用制度存在问题,这个漏洞太大了。

教育局直接把这个款拨给施工队,这是很不正常的一种现象,实际上这就成为一种暗箱操作了,暗箱操作不但违反财经制度,甚至违反法律上讲的公开行政,这个原则你都违背了,我觉得不管这种做法是什么原因产生的,由那一家的规定,这肯定是不合法的。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挪用后没有查处追究
挪用以后他的代价是什么?如果挪用了就挪用了,没有在法律上在追究责任,不仅他过去就挪用过,现在他仍然挪用,他将来还会继续挪用。就是说,如果对于挪用者的查处追究能够是扎扎实实的,能够让他付出惨重代价,那将会有警示作用。

那麽,应该如何杜绝挪用的问题呢?

杨小军认为,在育专项经费的使用当初,国家开始下拨这笔钱的时候,就应该先立规则,后给钱。就象一些基金会,申请国外基金,或者国内基金的时候,如一些科研基金,都是先立规则的,这笔钱你只能怎么用,谁来监管,先把这个立好。

应该设立教育专项经费法,就可以解决目前存在的挪用教育经费问题。一是教育经费必须实行封闭运行;另外一个就是垂直监管,即使是挪用了去干了公事,也应该严格的制裁。这在立法当中应该是一个正本清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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