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艺术

戏曲漫谈:戏曲表演的特性(一)

综合性

唱:是戏曲演出中剧中人物进行内心情感抒发或叙事的主要方式,根据不同的剧种,采用不同的音乐形式。就唱词而言,一般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为曲牌体,如昆曲、高腔等;一为板腔体,如京剧、评剧、各类梆子戏等。

  

念:是戏曲演出中对人物间的对白或独白的总称,是一种诗歌化、音乐化的戏剧语言。一般的剧种所用念白与剧种所在省份的地方音大致相同。京剧念白有京白、韵白之分,前者用湖广音、中州韵,后者用北京方音稍加变化。昆曲则用韵白或苏白。

  

做:是对戏曲演员的身段、表情、气派、风度等表演的总称。是戏曲表演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舞台行动的主要组成部分。戏曲的做,多为程式性的动作,大都写意。

  

打:指戏曲中对点头场面的表现手段,也叫“开打”,有时表现两人的对打,有的则是集体的战争场面。戏曲的开打具有极强的舞蹈性、程式性和表现性,也多写意而非写实。

──转自《世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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