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法律依据难告舒淇 南京影城吃了“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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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4日电】昨日,媒体报导的“南京一影城欲告舒淇”一文,引起了许多读者关注。据中华网3月23日报道﹐就舒淇单单拒绝来南京为《美人草》做宣传是否存在地域歧视,以及影院状告舒淇的官司是否有法律依据,记者进行了追踪采访。

  影院:我们属于弱势群体,吃了“哑巴亏”

  影院将演员告上法庭的事件是不多见的,工人影城为何有如此想法呢?扬子院线的吴总告诉记者,当时《美人草》剧组在宣传安排上有南京这站,扬子院线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但是过两天又说舒淇“不想来南京”,这下打乱了院线的宣传计划,作为院线的主力,工人影城的不满是可想而知的。

  昨日记者了解到,工人影城咨询了法律顾问。该法律顾问明确表示,由于证据不足,影城根本不能将舒淇告上法庭。一是影城没有当时舒淇所说的“南京我肯定不去!”的录音,二是影城没有和明星或者发行方签署合同文本,根本没有法律立足点。

  对于这样的结果,工人影城的欧阳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来南京做宣传的演员从来都没有签什么合同,这也是法律条文上的漏洞。我只能说在演员、发行方、影院之中,我们影院属于弱势群体,这次也吃了哑巴亏,别人可能不理解,但是我们有权将自己的不满表达出来。”

  发行方:我们不能强迫舒淇来

  对于此次事件,《美人草》的发行方北京保利博纳一负责人解释说:“院线以及影院都希望演员能配合影片来南京做宣传,我们也希望演员能多跑几个城市,这样对影片的造势和票房都有一定的帮助,但舒淇也不可能每个地方都跑到。舒淇不来南京是她的个人意愿,她虽是演员,但和普通人一样有着自己的选择权利,她对做宣传的城市可以自由选择,至于不去南京的具体原因我们不知道。影院要告舒淇有他们自己的想法和不满,也许上告可以表达他们的情绪,这个我们也可以理解。现在提倡自由,各方都有自己的权利,舒淇可以选择不来,影城可以选择上告,但是和我们没有太大的关系。”

  制片人:南京个别记者的尖刻提问让舒淇“怀恨”

  《美人草》制片人刘晶昨日向记者透露了舒淇所说“肯定不来南京”的原因:她不是对南京有偏见,而是和南京个别媒体有“旧怨”。

  那是《美人草》在上海首映时,有个别南京记者提出的问题比较尖刻。刘晶说:“当时她心情不是很好,发生了不愉快,所以我们把全国的城市列出来让她选择时,她就没有选南京。舒淇是个性格很爽朗、随性的人,那也是一时的想法,说不准下一部电影就去南京了。”

  谈到南京影院要告舒淇的事,刘晶称自己不方便评价,但“影院的心情可以理解,没有演员来,对影院的票房来说还是有影响的”。

  当记者问到关于影片完成后演员必须配合的宣传,制片方和演员之间有没有什么具体的书面协议时,刘晶这样回答:“演员在第一天进剧组时就属于这个电影中的一个元素了,演员既然选择了剧本,就会主动地去完成自己要做的工作。而影片完成后,去不同的城市做宣传是惯例,电影规范中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我们只能尊重演员的意愿来安排。” (江南时报 作者:李晓静)(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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