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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外交部:台湾将为WTO法律咨询中心会员国

【大纪元3月2日讯】(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二日电)台湾外交部条约法律司表示,台湾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咨询中心 (ACWL)”,成为这个公共事务国际组织的正式会员国,台湾需缴交一次性入会费三十万美元,享有一定时数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及法律咨商优惠价格,以及参与该中心为世界贸易组织会员代表团团员开办的法律训练课程。

外交部国际组织司副司长介文汲今天在外交部新闻说明会上表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咨询中心,是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许多开发中国家面对世界贸易组织众多的法律疑义,但相关的法律咨询费却非常高昂,因此设立中心的目的,就是由较多法务经验的已开发国家,提供开发中国家法律咨询的服务。

外交部条约法律司科长蒲国庆指出,台湾将以“台澎金马个别关税领域”名称,于下个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咨询中心 (ACWL)”,成为这个公共事务国际组织的正式会员国。

据了解,台湾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两年后,为因应日益重要、迫切的相关法律事务,以及未来潜在的贸易争端解决挑战,而决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咨询中心,并已完成入会程序,将于三月八日由驻世界贸易组织常任代表颜庆章代表政府签署协议,完成加入程序。

蒲国庆说,除台湾外,还有瑞士、萨尔瓦多等国正积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咨询中心。

他表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咨询中心是二○○一年设立的独立国际组织,发起的原因是多数开发中国家面对世界贸易组织复杂的法律态样,与已开发国家相比,处于较无法律专才、金钱与相关法律经验的弱势地位。

他说,为谋求法律地位的平等,包括加拿大、丹麦、芬兰、爱尔兰、意大利、荷兰、挪威、瑞典与英国等九个已开发中国家,便以各国拿出一百万美元捐助成立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咨询中心,但这些国家不得享受任何法律服务,强调的是参与及贡献,迄今为止已有其他二十三开发中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咨询中心的会员国。

蒲国庆指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咨询中心会员国区分为已开发国家、开发中国家及低度开发国家,其中开发中国家以世界贸易占有率及平均国民所得又分为A、B、C三类。

他说,开发中国家会员中,A类需缴交一次性入会费三十万美元,香港目前是唯一开发中国家A类会员,台湾未来也将属于此类会员,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一定时数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特定诉讼及法律咨商优惠价格,以及参与该中心为世界贸易组织会员代表团团员开办的法律训练课程。

他表示,若是联合国所列的低度开发国家(约三十八国),则无须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咨询中心,就能享有法律咨询服务。(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