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多地通过决议 反对爱国法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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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6日讯】(大纪元记者肖阳编译报导)洛杉矶时报杰西卡-戈里森(Jessica Garrison)1月22日报导了洛杉矶市议会反对爱国法(Patriot Act)的表决,这次投票使洛杉矶成为全美站出来反对该法的最大城市。目前,已有230多个城市、县郡和州通过此类决议,反对爱国法的声浪此起彼伏。

爱国法于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的几周内由国会通过实施。布希总统在其国情咨文中称这部法律是美国打击恐怖主义的“基本工具”,它可帮助执法机构更有效地追踪恐怖分子,并与不同机构分享资讯。总统要求国会续延爱国法,他说:“我们的执法部门需要这项至关重要的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公民。”

不过,洛杉矶市议会认为该项反恐怖法律的部分内容具反美成分,同时鼓励种族归类。决议发起人、女市议员彦-佩里(Jan Perry)说:“我们的国家是建立在法律理念基础上的……我认为爱国法破坏了这些理念。我想,我们不是一个认为警察应以某人的种族背景作为其实施法律时的考虑因素的城市。”

美国民权联盟(The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和美国图书馆协会(the 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也都已展开反对这项法律的活动。批评家们说其中某些款项违背了美国宪法。特别是图书馆员谴责其中一项内容给予政府官员更加便利的条件使用图书馆资料和书店档案资料,允许他们秘密监视人们阅读的内容。

市议会表决后,美国民权联盟国内事务部协调人达蒙-莫格兰(Damon Moglen)说,洛杉矶的表决具重要意义,因为该城市是“民众视为领头者”的城市之一。而南洛杉矶华盛顿欧文图书馆的图书馆员阿黛尔-华莱士(Adele Wallace)表示:“我太高兴了。我对这个国家的言论自由拥有信心。”

投票反对该项决议的市议员之一丹尼斯-辛(Dennis Zine)则认为,应由法院决定什么是符合宪法,什么是违宪的, 他不想“做出任何伤害法律实施的事情”。另一位决议反对人杰克-维斯(Jack Weiss)表示,尽管自己对爱国法的一些规定存有顾虑,但他投反对票是因为他的许多在美国检察机关就职的前同事们正在用此法检控儿童色情读物贩子和恐怖分子。

另外,数名市议会成员小心地强调说洛杉矶居民已经受到该法的触及,因此市议会应该权衡此事。市议员托尼-卡登纳斯Tony Cardenas)说,他接到他选区居民的电话,该人被依该法逮捕。

市长詹姆斯-哈恩(James K. Hahn) 说要在复审市议会的决议之后才能决定是否签字生效,但他表示对爱国法的某些内容持有”严重保留意见。”市长说:“我们不能因试图保护自由而失去自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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