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投书】北京拆迁上访实况和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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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30日讯】(读者投书)

※北京被强拆访民 上访众多

11月22日,北京市政府人民来访接待站门前聚集了二百多人,这里已经成为市民交换资讯的一个交流站。

最近,私有住房被强制拆除后无家可归的达官营一巷老两口,不断的到“中南海”上访,驻地工作人员接见他们好言安慰,后通知当地派出所接回,中南海派出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官对两位老人说:快了!你们的问题快要解决了,只要你们坚持下去,一定会胜利!你们今天付出的代价有多高,明天所获得的回报就有多大!(警官能得到许多外人不可知的消息,他这样讲肯定是有根据的)。

述评:这位警官的话揭露出,中央“两派领导人”争夺领导权的斗争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争斗中的一派人想借用民众的上访活动,增加对另一派的打压力量,这种意图是非常清楚的。

地方房屋拆迁评估公司“受控”于政府,这是尽人皆知的事情;明知2002年进行拆迁,原评估已经过期,仍坚持使用过期的[1996]年的评估“标准”;且在2004年还要加以确认。中国执政党领导人所说“要依法治国”且不是一句空话么?

※拆迁风潮刮之何处? 为什么有错政府迟迟不纠?

市政府接待站门前一位元消息灵通人士对观察员说:北京现在主管拆迁工作的市领导人是:王歧山;就是他提出的“暂不处理”三项强制拆迁方针:无理取闹的、要价过高的、“态度强硬”的和已经(强制)拆迁完毕,而不服政府强拆举措,提起诉讼的,目前一律“不予处理”。负责“政法委”工作的强卫是拆迁的工作的幕后操纵人兼总指挥。

一位坚持多年“上访”反映北京市政府违法拆迁、侵害公民权益、司法机关枉法判决、检察机关“不作为”等问题的访民透露:近日自己的案件被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批复(本人还未见批复)指令“**区法院‘予以’解决。(注意:不是重审!不是改判!“解决”意味什么?“国家法律”、“司法解释”中没有规定)”为此,几天来被**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副庭长刘**、院长*等人找去谈话,(请注意中国法律规定:1、严禁法官单独会见原、被告一方;2、法庭为了核实情况,应当在法庭上公开进行;3、“行政诉讼”应由被告举证,被告有向法庭出具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义务;并经法庭“质证”方属有效的证据;单独会见是违反法律程式的。)

谈话中只要一提我法律,法官就把话题扯开,跟我谈别的,说什么姜子牙!三国演义!水浒传!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就是不谈“法”。(法官不谈法,这样的法官要它何用?)对我说:说什么我们也不能判你胜诉!?判你胜诉了,政府的威信往哪儿摆?政府还怎么干事?你提出要“你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可你街道国家没有新的‘政策’”规定,我们能判你赢吗?你知道“国务院拆迁管理条例”是谁签字批准的吗?是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的字,我们不能否定国家领导人,只能判你败(诉)!你想想看,你这样闹下去,闹到哪儿去你能赢得了!你何必不找开发商谈谈,我们可以从中进行调解,帮你把问题解决了,好好过你的日子比什么不好!?谈话对“中共”宣传的所谓“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所做的最好的解释!

先“违法”后“平反”,“君让臣死,臣不能不死,父让子亡,儿不得不亡”让你死,你还得说他是英明的、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二十年后再为你平反,你还得赞颂他“知错能改、有反必肃、有错必纠”,这就是独裁统治者惯用的“阳谋”!?这样的“阳谋”能骗得了谁?司法的公正、公平、公开性能保证得了吗?

※崇文区法院部分法官的来历

*注:知情人透露,行政审判庭庭长‘李振兰’原是一位中学教师,后自学法律课程,并通过‘自考’进入法院工作的,因她的一位亲戚在区政府工作,深受领导信任,才被任命为‘行政审判庭庭长’的。

孟群 :‘行政审判庭审判员’,在法院受理黄振云案件以后,崇文区法院曾指令孟群审理该案,但孟群自知该案影响大、审判难度太高,不敢接这个案子,后经法院协商才决定由刘平接管这个案子。

刘平:退役军人,是一个典型的共产党培养出来的、共产党豢养的走狗、爪牙,一个受奴化教育多年的、以“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命令”为工作准则的法院工作人员。现任‘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王祥林:崇文区法院院长,由区政府提名、市‘人大’任命的。

※访民提供官商勾结合伙抢劫公民财产的证据材料

一位宣武区的访民向观察站工作人员提供了如下一份官商勾结合伙抢劫公民财产的证据材料现公布如下:

北京润博房地产危改房屋重置成新价拆迁评估报告说明 (无字型大小)

北京润博房地产危改房屋拆迁专案中,因以下16户需进入行政程式,原部分评估报告有效期以过,信访专案仍然适用《北京房屋估价办法》京房地字[1996]573号,故在2002年8月20日原估价报告房屋拆迁价格水平保持不变,具体估价结果见下页:



注:本估价结果仅为进入行政程式提供价格参考依据,不作其他用途。

北京宣房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原:宣武区房地产价格评估所
二OO四年三月八日
加盖北京宣房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拆迁评估专用章

※中央工作组调查表——‘北京市信访者调查表’

中央派出的工作组﹐昨天在几大重点地区发放“调查表”(近似于国际通行的“民
意调查”)内容包含有十一项内容。录入如下﹕

北京市信访者调查表 汇总编号
姓名﹕ 年龄﹕
*在与您有关或您情意的观点上划“√”
1﹑您有无工作﹐是正式工﹑合同工﹑下岗﹑失业﹑退休﹑自谋职业﹑收入___﹑有﹑无瞻养人口﹐人均收入____ 。
2﹑您购买房屋需要贷款﹐不需要贷款。是﹑否有能力还贷。
3﹑您反映的问题属于拆迁中的问题﹐落实私房政策﹐私房被侵权﹐其他_____。
4﹑您反映的问题发生在______区_______街道______号﹐房产属于私﹑公房。本人是产权人﹑承租人。是住宅﹑非住宅
5﹑您的房屋被____________侵害了权益﹐您到区房地局﹑市房地局反映后﹐因为等待新政策落实﹑区房地局不作为﹑产权争议﹑其他________________问题行不到解决﹐是属于问题较为复杂﹑管理者不履行职责
6﹑您在拆迁中的问题是执行市政府的19号文件﹑16号令﹑87号令中规章中的问题﹐还是区里具体拆迁人不执行国务院条例市政府规章造成的争议﹖
7﹑您的问题发生已___年﹐(1)走过司法程序﹐先由区房地局下达裁决﹐一审﹑二审胜﹑败诉。总是焦点是____________。(2)发生争议后通过区信访反映。
8﹑您曾到区信访﹑区监察局﹑区人大﹑市信访﹑市监察局﹑市人大及________反映过情况。
9﹑您认为您的问题只要通过信访(行政诉讼)能得到行政﹑司法救济可解决﹐不能解决。而必须还是没必要通过监察部门。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应追究违法行政者的责任﹐才能既解决问题又推动社会发展。
10﹑您认为问题的解决是在问题发生的部门﹐还是上级机关﹐还是等待新的政策。您希望此表汇总后交区﹑市信访﹐市纪委﹐中纪委﹐检察院﹐市人大﹐全国人大。愿意自愿组合个人上交。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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