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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名群众联名举报全国人大代表

【大纪元10月21日讯】(中国舆论监察网报导)2004年10月15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五里堡居委会的居民王明龙又来到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听弟弟王明喜的情况。王明喜是原五里堡居委会的书记,2003年被人举报贪污巨额公款而被捕,今年8月6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两个多月过去了,判决结果迟迟没有下达。

“抢房”风波

五里堡居委会早在1993-1995年间就进行了旧村改造,居委会与村民达成协议,拆迁一套旧居民房,还其一套新房,并估算新旧房的成本,互相补足差价。五里堡居委会的王郡禄副主任称其为“拆一还一,互找差价”,三年间安置了两百多户居民,没有发生过纠纷。

2001年3月13日,五里堡居委会与剩下的28户居民签订旧房改造安置协议,但这份协议与数年前的协议颇有不同,这次的协议约定,居委会拆迁居民住房一套,还建小区住宅楼两套或者三套。王明龙认为,还建套数不一是居民对抗态度决定的,态度强硬的就可以得到两套甚至三套住房,而“老实一点的”只还建一套。

同年7月,临沂市五里堡建筑工程公司建成了位于市兰山区国苑小区的1号和2号楼。让五里堡居委会始料不及的是,在建筑公司未交付楼房钥匙的情况下,21户居民打破铁门抢占了房屋,带头的是村民虞培广,即全国人大代表王秀君的妹夫,他一家占了三套房子。上世纪90年代只分一套住房的村民们觉得不公平,“同样是旧村改造,为什么我们是一套而他们却是两套三套?”眼红的村民们瓜分了其余的新房。按当时的商品房价格以每平方米1500元计算,所有商品房共值2000多万,至今无人交钱或交出房子。据五里堡居委会反映,王秀君的妹夫虞培广及其亲属抢占了11套住房,总面积达1299.28平方米。

居委会多次劝说居民都没有效果,先签协议的觉得自己吃亏了,不愿意搬,后签的觉得自己是按照协议做事,更没道理搬出。就这样居委会与村民对峙起来,“许多村务无法开展”。

2001年12月,五里堡居委会书记虞家华卸任,王明喜接过了烂摊子。他上任后再次做村民的工作,并试图从虞培广身上寻求突破,但也失败了。以王明喜为首的居委会与虞培广及其亲属产生了矛盾。

2003年5月20日,五里堡居委会向兰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审理哄抢楼房案。五里堡居委会委托代理人张建兴律师向记者透露,王秀君几个妹妹在法庭上不断吵闹,干扰工作,以至法院三次开庭才得以宣判五里堡居委会胜诉。他们还威胁张建兴律师,“小心你的舌头和孩子”。第三次开庭后,张律师是被七个人保护在车子里离开的,“因为有几十个人要打我”,后来行凶者把车子玻璃打碎了。据《法制新闻》报道,王秀君曾来到兰山区法院,“亮出自己的代表证说,我是全国人大代表,我要监督你们,你们不应该这样判”。10月13日,兰山区法院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对此不置可否。

虞培广等人败诉后不服,继续上诉,2004年3月1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五里堡居委会败诉。

“6.21”打人事件

在五里堡居委会眼里,虞培广是个“刁民”,给居委会惹了不少麻烦,但居委会一直拿他没办法,因为“他是全国人大代表王秀君的妹夫”。

据五里堡居委会透露,虞培广长期占用居委会企业——农贸市场营业楼7、8号门面,应交租赁费约1.5万元,但至今居委会也没有见到他一块钱。居委会另一企业–银保机械市场083号门面房有两间也被虞培广占据3年,不但未交水电费,还转租给他人,收取租金。2000年,当时的居委会班子“为使虞培广不再无理取闹”,举债300多万元为其建了一处占地7亩的农贸市场,供其经营。直到现在,虞培广仅向居委会交款两万多元,而虞培广和市场员工的工资却由居委会发放。

王明喜接手居委会后,情况并没有好转,虞培广依然拒绝交纳拖欠的费用。2003年6月21日,银宝机械市场的负责人虞培玺以及王明喜的哥哥王明龙到虞培广处收取摊位租赁费。他们先找虞培广谈话,虞不同意交费,并称:“我虞培广不管了,由她(指王秀君的妹妹王秀兰)娘家人管。”当王明龙等人想把虞培广出租屋里的东西搬出来时,王秀兰用三角带抽打王明龙,王明龙左躲右闪,最后也拣起三角带还击。

虞欧州是目击者之一,他说当时虞培广给王秀君打了个电话,大意是“你再不来就看不到你妹妹了”,然后叫声:“打!”虞培广的儿子拎起铁三脚凳向王明龙头部抡去,虞培玺踹了虞培广儿子一脚,三角凳失去准头,砸在窗户上,玻璃碎了一地。双方撕打起来,王明龙鼻梁被打得粉碎性骨折,胳膊和左腿都被打伤,两道长长的口子,流出来的鲜血染红了衣服裤子。虞培玺腰部受伤,缝了8针,门牙也被打掉三颗。

王郡甫是五里堡村的村民,目睹了打架的全过程。他说110到后不久,王秀君带着十来个人赶到了,他让110抓王明龙等人,但110看王明龙浑身是血就没有抓。虞欧州说当时王秀君给五里堡支部书记王明喜打了个电话,“限他五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否则后果自负”。当日王明喜出差在外,没有回来。另一个目击者胡建平听到王秀君当街叫道:“不把王明喜摆平就不当全国人大代表!” 虞欧州说当时许多在场的群众也听到了。

伤者被120送到临沂市妇幼保健院治疗。据王明龙回忆,当时王秀君也跟到了医院,他拉开盖在王明龙身上的白色被单,“要看看伤势”,王明龙的女儿问他是什么人,他对着众医生说:“阳光那么灿烂,让你们都认识认识我是谁,我就是全国人大代表、市政协副主席、法制局副局长王秀君。”虞培广的家属以及王秀君的妹妹等人围在王明龙和虞培玺病房的门口大骂,无奈之中,他们只好打电话报警,在110的保护下转到临沂市人民医院。

“6.21″事件发生后,王明龙等人通过兰山区公安局向检察院提起公诉,但一直没有得到处理。与此同时,王秀君接到了一封信,信的开头写着“尊敬的全国人大代表同志”,信中称王明龙王明喜兄弟有黑社会背景,而且王明喜滥用职权,贪污巨额公款,结尾署名是虞荣生和虞培胜。据了解,虞荣生和虞培胜分别是王秀君妹夫虞培广的叔叔和弟弟。

2003年11月4日,临沂市检察院搜查了王明喜的办公室和家,从王的家中搜出三根猎枪一把防暴手枪,王明喜被带走。王明龙、虞培玺等人为了声援王明喜,就发动群众签名,他们利用居民领取补助的机会“向居民说明情况”,让他们签字,不识字的就按个手印后让别人代签,约有800居民签了字。

人大代表的辩驳

王秀君原为临沂的一个中学教师,自1993年起连续当选为第八第九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为临沂市法制局副局长、市政协副主席、中国民主促进会临沂市主委。

对于800群众联名举报之事,他很清楚,而且还看过举报材料。他认为真正签名的只是排在前面的四个人,而这四个人全是王明喜的至亲。他举例说虞培玺就是王明喜的亲舅舅,王明龙是王明喜的亲哥哥等。他不相信老百姓会签名,并分析说名单是王明龙等人复印了居民领取补助的签名而炮制出来的。他为了使记者坚信此说法,还说自己有群众证明材料,表示他们根本不知道签名一事,完全是王明龙等人造出来的。

至于“6.21”打人事件,王秀君表示自己根本毫不知情,不可能是自己操纵的。他承认自己后来去了现场,但去的时候“人都已经躺在地上了”。

他认为王明喜王明龙等人之所以要举报他,是因为他掌握了王明喜贪污公款滥用职权的罪证,“从99年以来就有许多村民举报他”。他解释说,接到举报信后,他一般会转交给有权管理此事的部门,对于举报人,他都不认识。

在举报王秀君的材料中,称王秀君利用人大代表的身份干预司法,记者提起此事,他一口否认。

“事实胜于雄辩!”王秀君说了多次。他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公平的,自己没有利用职权干预。“而且,领导始终是相信我的。”他认为,联名举报一事是有人蓄意“对国家公职人员的打击报复”。

采访就要结束时,居委会的一位干部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已经作了调查,我们支书王明喜根本不存在贪污问题,只是所谓的私藏枪支 ,在我们这里,以前家家都有这种猎枪,况且王明喜的猎枪都已经锈蚀的拉不开栓了,至于王秀君妹夫等人举报王明龙王明喜兄弟有黑社会背景一事,公安机关已经查明根本没有此事,都是王秀君妹夫虞培广等人编造的谎言。(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