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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读通过 土增税减半征收延长一年

【大纪元1月6日讯】(中央社记者王鸿国台北六日电)土增税减半征收政策将于一月底届满,立法院院会今天完成三读修法,将这项政策再延长一年。立法院并附带决议要求立法院应于一年推动“财政收支划分法”完成修法;财政部应于一年内全盘检讨修正“土地税法”及“房屋税条例”,以建立更公平合理的财产税制。

根据“土地税法”及“平均地权条例”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率税级为百分之四十、五十及六十,为提振房市,近两年前修法通过土增税减半征收二年政策,使税率降为百分之二十、二十五、三十。

但随着政策即将到期,财政部提案将土增税改为百分之二十、三十、四十并经立院初审通过,但在朝野协商时却遭推翻,只将条文内容中有关土增税减半征收两年年限改为三年,今天顺利完成修法三读。

院会还作出附带决议,土增税减半课征再延长一年后,立法院应于一年推动“财政收支划分法”完成修法;财政部应于一年内全盘检讨修正“土地税法”及“房屋税条例”,以建立更公平合理的财产税制。

民进党籍立委林忠正(不分区)说,朝野同意土增税减半征收再延长一年,是希望财税能作更合理的通盘检讨,以进行土地税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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