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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管处将研究是否开单处罚滞留磐石山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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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嘉泰花莲县三十日电)台中空中消防队直升机今天救出受困磐石山的两名学生,但仍有一名学生坚持留守,太鲁阁国家公园管理处认为这项决定并不足取,但因这项研究计划是合法申请入山,这名学生的作法是否违反国家公园法或灾害防救法的规定,太管处将在研究后决定应否开单处罚。

受困磐石山区的两名学生上午由台中空消队直升机顺利救出,但留守在磐石山西峰基地营的学生郭正彦,却不愿随直升机下山,而仍留守山区继续执行研究计划,太管处长黄文卿认为这项决定并不足取,且这项作法可能违反灾害防救法或国家公园法的规定,太管处将研究条文规定再决定是否开单处罚。

这三名到磐石山进行水鹿研究计划的学生,是依据规定向太管处申请入山,太管处指出,按照所提的书面资料显示,从一月十五日至二月十三日期间安排在磐石山区进行田野调查,资料中并载明田野调查期间的各项准备工作、物品,甚至连遇上大雨、降雪的危险评估都有,虽然各项因应措施都相当齐全,但在搜救工作展开后,学生还是应该配合下山较为妥当。

而依据灾害防救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花莲县消防局表示,这三名学生当初确实是合法申请入山,事前也没有人知道会遭遇到罕见的大雪而受困,而依规定在公告灾害应变区域前,事实上无法开单处罚,因此今天救援学生的动作,只能视为劝导离开危险区域的行为,但消防局今天已公告危险区域并成立应变中心,要求在磐石山区的人员离开,如果公告后,滞留山区人员仍不离开,将可依规定处以新台币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至于两天来动用直升机和搜救人员等救难资源是否可以求偿的问题,花莲消防局指出,因搜救行动是在公告危险区域前展开,政府单位基于维护人民生命安全的职责,应不至于要求支付费用,但今天在公告后,不愿离开山区而发生危险,且须动用到救难资源的情形,则可依规定求偿搜救费用,至于金额则须视使用何种直升机、人力、装备等实际情形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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